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關于政協十一屆花都區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第2047號提案答復的函
穗公花復〔2024〕62號
宋志峰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清理建裕街(廣場南路)僵尸車的提案》(第2047號,以下簡稱《提案》)收悉。我分局高度重視,并認真研究辦理,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基本情況
《提案》中提到,建裕街作為我區中心花都廣場區域道路,日常人流量密集,但該路段出現了大量長時間停放、未移動的“僵尸車”,占用了有限的停車資源,影響了道路的通行效率和城市形象。建議從推動立法規范管理、排查建立信息檔案、完善機制加強清理等方面,加強“僵尸車”久停不用車輛的整治力度,提高市民對城市出行滿意度。
二、工作開展情況
您提出的區政府周邊道路建裕街車輛亂停亂放、“僵尸車”長期占用公共停車位的現象凸顯,交通情況日益復雜情況,我分局早已關注,并聯合相關部門作出了多方面努力,采取了很多探索性的措施,取得一定成效,具體工作情況如下:
(一)依法依規對違停車輛開展重點整治。目前,我分局交警部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交通法律法規對違停車輛進行管理,針對區政府廣場周邊道路長期侵占公共停車資源的“僵尸”車輛車涉及違法行為的,依法予以查處,對“僵尸車”涉及被盜搶、走私等其他違法犯罪嫌疑的,依法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二)開展聯合專項整治。為從嚴清理長期占用公共空間的廢棄汽車,著力建立廢棄汽車長效治理機制,營造“安全、暢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環境,我分局依托區道安辦交通安全工作治理平臺印發《關于開展廢棄汽車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聯合區交通運輸局、各街鎮對區內廢棄汽車開展全面排查、集中清理。
1.組織全面排查。我分局組織在全區公路和城市道路范圍內開展廢棄汽車排查;區交通運輸局在全區停車場和路內停車泊位范圍內開展廢棄汽車排查;各街鎮對轄區內其他公共區域(包括背街小巷、公共綠地、市政橋梁下、閑置空地、居民小區等)開展廢棄汽車“地毯式”排查工作。對摸排到的廢棄汽車進行登記造冊,并按要求整理成工作臺賬。
2.引導自行清理。各街鎮、區交通運輸局建立廢棄汽車初步信息(包括車輛的現狀照片、車輛號牌、車輛識別代碼等信息),將車輛信息報送到我分局交警部門,由交警部門查詢核對廢棄車輛信息,積極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主動聯系并引導車輛所有人、管理人自行清理。
3、實施強制清理。對于在道路上的廢棄汽車,由我分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置,對“僵尸車”涉及被盜搶、走私等其他違法犯罪嫌疑的,分別依法移交相關部門處理。對于在停車場、臨時泊位上停放的廢棄汽車,由區交通運輸局指導停車場管理方依法處置。對于在其他區域內停放的廢棄汽車,由區道安辦協調屬地有關部門進行處置。截至8月份,今年共開展“僵尸車”聯合整治行動11次,共處理“僵尸車”輛81輛。
(三)設置停車泊位并加強管理。經核查,區交通運輸局已在區政府廣場周邊設置285個城市道路臨時泊位以供市民停放使用,并依據《廣州市花都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廣州市花都區城市道路臨時泊位使用費標準的通知》依法對停車泊位進行收費管理,調節泊位流通率,以便市民使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針對區政府廣場周邊道路車輛違停、車輛久停不用得情況,我分局在鞏固前期做法的基礎上,重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繼續加強違停機動車管控,加強執勤警力的巡邏防控力度,對違停車輛進行勸離、處罰,嚴管嚴查違停車輛;二是會同區交通運輸局繼續優化區政府廣場周邊停車資源,運用智能化手段加強停車泊位管理,加快泊位流通率,提升市民停車體驗。三是常態化開展聯合打擊,針對車輛亂停亂發、長期停放進行專項整治,發揮部門職能優勢,協同共治優化道路交通環境。
感謝您對我區交通安全設施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以上意見可主動公開。
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