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圖文解讀)《廣州市花都區炭步消防站項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方案》的政策解讀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25年2月5日印發了《廣州市花都區炭步消防站項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方案》(花府辦〔2025〕1號)(以下簡稱《方案》),現作以下解讀。
一、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廣州市消防站建設的實施意見》(穗府辦函〔2020〕55號),加快推動我區消防站建設,提升火災防控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炭步鎮需新建配套一消防站,結合我區實際,炭步鎮牽頭起草了《方案》,經區政府審議通過后,以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
二、目標任務
為依法、規范、有序、有效推進炭步消防站項目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工作,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及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保障項目征地拆遷工作有序進行,為我區高質量發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三、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和《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3〕3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四、適用范圍
適用于廣州市花都區炭步消防站項目涉及的土地及地上建(構)筑物、附屬物征收補償。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五、主要內容
共六章十八條規定。
第一章為總則,主要內容為明確本方案制定目的、適用范圍、限制性事項、征收實施單位和補償登記事項;
第二章為征收土地補償,主要內容為明確本方案征收土地的補償標準、征地獎勵和夾心地、邊角地、插花地的補償;
第三章為留用地的核定和兌現、留用地返租補貼標準;
第四章為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
第五章為簡易建(構)筑物、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主要內容為明確本方案簡易建(構)筑物、地上附著物的補償對象和簡易建(構)筑物、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標準;
第六章為附則。
附件為《簡易建(構)筑物補償標準》、《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六、征求意見情況
《方案(征求意見稿)》于2024年12月起草,經與被征地村社充分溝通及征求意見后,再分別征求了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等單位意見。結合相關單位反饋的意見修改完善后,炭步鎮將《方案(呈審稿)》提請區政府研究審定,2025年1月26日通過區政府同意并印發實施。
七、新舊政策差異
本《方案》屬于新出臺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