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圖文解讀)《廣州市花都區鳳凰路東六地塊(二期、三期)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方案》的政策解讀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25年2月8日印發了《廣州市花都區鳳凰路東六地塊(二期、三期)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方案》(花府辦〔2025〕2號)(以下簡稱“《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現作以下解讀:
一、出臺背景
為促進營造宜居宜業宜游的優質生活圈,進一步落實打造北部增長極核心區的規劃策略,結合我區實際,花都區土地開發儲備中心牽頭起草了《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經區政府審議通過后,以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
二、目標任務
為依法、規范、有序、有效推進廣州市花都區鳳凰路東六地塊(二期、三期)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工作,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及其他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保障項目征地拆遷工作有序進行,為我區高質量發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三、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3〕3號)等有關規定。
四、適用范圍
適用于廣州市花都區鳳凰路東六地塊(二期、三期)項目涉及的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及地上建(構)筑物、附屬物征收補償。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五、主要內容
共七章二十六條規定。
第一章為總則,主要內容為明確本方案的制定目的、適用范圍、限制性事項、征收實施單位、土地現狀調查和補償登記。
第二章為征收土地補償,主要內容為明確本方案征收集體土地的補償標準、征地獎勵以及夾心地、邊角地、插花地的補償標準。
第三章為留用地的核定和兌現,本章明確本方案的留用地安置方式以及留用地貨幣補償、返租補貼標準。
第四章為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本章明確本方案的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費用標準。
第五章為簡易建(構)筑物、地上附著物補償,本章明確本方案簡易建(構)筑物、地上附著物補償的補償對象及補償標準。
第六章為非住宅房屋征收補償和獎勵,本章明確本方案非住宅房屋的安置補償方式、補償依據、不予補償情形、補償標準、搬遷補償標準和搬遷時限獎勵標準,以及經營性物業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標準、房屋出租經營補償標準。
第七章為附則。
附件為簡易建(構)筑物補償標準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六、征求意見情況
《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稿)》于2024年11月起草,經與被征地村社充分溝通及征求意見后,再分別征求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審計局、區司法局、新華街道辦事處、新雅街道辦事處等單位意見。結合相關單位反饋的意見修改完善后,花都區土地開發儲備中心將《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呈審稿)》提請區政府研究審定,2025年2月6日通過區政府同意并印發實施。
七、新舊政策差異
本《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屬于新出臺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