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圖文解讀)《廣州市花都區“依法征收、凈地出讓”城中村改造項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的政策解讀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25年4月2日印發了《廣州市花都區“依法征收、凈地出讓”城中村改造項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花府辦〔2025〕6號,以下簡稱本方案),現作以下解讀:
一、出臺背景
為依法、規范、有序、有效推進我區“依法征收,凈地出讓”城中村改造項目土地征收補償工作,切實維護被征收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合法權益,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用土地辦公室牽頭制定了本方案,經區政府審議通過后,以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
二、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廣州市城中村改造條例》《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3〕3號)、《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和《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州市花都區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花府辦規〔2025〕4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三、適用范圍
適用于楊二村、東邊村,三華村,新街村、大陵村,平西村、新和村四宗花都區“依法征收、凈地出讓”城中村改造項目涉及的農民集體所有土地、青苗、農村村民住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物業及其他地上附著物的征收補償安置工作。
四、主要內容
本方案共十一章五十六條。
第一章為總則,主要內容為明確本方案制定目的、適用范圍、限制性事項、征收實施單位、土地現狀調查和補償登記。
第二章為征收土地補償,主要內容為明確本方案征收土地補償費用、提前交地獎勵以及夾心地、邊角地的補償標準。
第三章為留用地的核定和兌現,本章明確留用地核定標準、兌現方式及兌現前返租補貼標準。
第四章為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本章明確本方案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
第五章為其他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本章明確地上構筑物及其他附屬設施的補償對象及標準。
第六章為農村村民住宅(宅基地)的征收補償,本章明確農村村民住宅(宅基地)補償原則、補償依據、征收補償對象認定及程序、合法補償建筑面積的確定及補償標準。
第七章為農村村民住宅(宅基地)安置,本章明確安置方式、安置面積的確定、安置標準、購買存量住房的獎勵、補償安置方式的確定、“一戶一宅”的認定標準、復建安置房驗收面積與認購面積出現誤差的處理辦法、搬遷費標準、臨時安置費和周轉房標準、安置人員的登記及住房困難戶的認定安置標準。
第八章為農村村民住宅(宅基地)的其他補償和獎勵,本章明確出租權益損失補償、小學生交通費、提前簽約獎勵和提前搬遷獎勵、停車位優惠獎勵。
第九章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物業的征收補償及獎勵,本章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物業的補償方式、補償依據、補償標準、搬遷補償標準、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出租經營損失補償、搬遷時限獎勵、征拆補償權益分配、評估單位確定及評估時點。
第十章為安置區建設,明確安置區建設模式、建設標準及安置區管理。
第十一章為附則。
附件為農村村民住宅補償費用標準、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標準。
五、征求意見情況
《廣州市花都區“依法征收、凈地出讓”城中村改造項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稿)》于2025年2月25日至3月27日在項目涉及的被征地村社開展公示,結合公示期間村社反饋的意見修改完善后,區征地辦再次征求區相關單位意見。各部門均無異議后,區征地辦將《廣州市花都區“依法征收、凈地出讓”城中村改造項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呈審稿)》提請區政府審定。2025年3月31日通過區政府同意并印發實施。
六、新舊政策差異
本方案屬于新出臺政策,以《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3〕3號)、《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州市花都區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花府辦規〔2025〕4號)等新政策為指導,結合花都區實際情況,落實“一戶一宅”補償安置標準、房票安置標準、住房困難戶安置標準等新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