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圖文解讀)《花山鎮交通設施項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方案》的政策解讀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25年9月8日印發了《花山鎮交通設施項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方案》(花府辦〔2025〕17號)(以下簡稱《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現作以下解讀:
一、出臺背景
為加快推進征拆工作,結合我區實際,花山鎮人民政府牽頭起草了《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經區政府審議通過后,以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
二、目標任務
為依法、規范、有序、有效推進菊花石大道東一地塊產業園規劃橫一路道路建設工程、時尚總部周邊道路項目、中通快遞周邊道路項目、愛機北側規劃道路項目、國道G106至花山平安樓道路項目以及國道G106加建瀝青路面和排水箱涵工程6個花山鎮交通設施項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工作,切實維護被征收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及其他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保障項目征地拆遷工作有序進行。
三、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3〕3號)、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和《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州市花都區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花府辦規〔2025〕4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四、適用范圍
適用于菊花石大道東一地塊產業園規劃橫一路道路建設工程、時尚總部周邊道路項目、中通快遞周邊道路項目、愛機北側規劃道路項目、國道G106至花山平安樓道路項目以及國道G106加建瀝青路面和排水箱涵工程6個花山鎮交通設施項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青苗、農村村民住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物業及其他地上附著物的征收補償安置工作。
五、主要內容
共十一章五十五條規定。
第一章為總則,主要內容為明確本方案制定目的、適用范圍、限制性事項、征收實施單位、土地現狀調查和補償登記。
第二章為征收土地補償,主要內容為明確本方案征收集體土地的補償標準、征地獎勵以及夾心地、邊角地的補償標準。
第三章為留用地的核定和兌現,本章明確本方案留用地安置方式以及留用地貨幣補償標準。
第四章為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本章明確本方案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
第五章為其他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本章明確本方案其他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標準以及其他地上附著物的補償對象。
第六章為農村村民住宅(宅基地)的征收補償,本章明確本方案農村村民住宅(宅基地)的征收補償原則、農村村民住宅(宅基地)的補償依據、農村村民住宅(宅基地)征收補償對象認定及程序、農村村民住宅(宅基地)合法補償建筑面積的確定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宅基地)補償的標準。
第七章為農村村民住宅(宅基地)安置,本章明確本方案安置方式、安置面積的確定、復建安置標準、產權調換標準、貨幣補償標準、補償安置方式的確定、“一戶一宅”的認定標準、復建安置房驗收面積與認購面積出現誤差的處理辦法、搬遷費的標準、臨時安置費、安置人員的登記以及住房困難戶的認定安置標準。
第八章為農村村民住宅的其他補償和獎勵,本章明確本方案出租權益損失補償、小學生交通費、提前簽約獎勵和提前搬遷獎勵以及停車位優惠獎勵。
第九章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物業的征收補償及獎勵,本章明確本方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物業的補償安置方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物業的補償依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物業的補償標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物業的搬遷補償標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物業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物業的出租經營損失補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物業的搬遷時限獎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物業征拆補償權益分配以及評估單位確定及評估時點。
第十章為安置區,本章明確本方案安置區位置、安置區標準以及安置區管理。
第十一章為附則。
附件為《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標準》以及《農村村民住宅補償費用標準》。
六、征求意見情況
《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稿)》于2025年4月起草,經與被征地村社充分溝通及征求意見后,再分別征求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區財政局、區司法局等單位意見。結合相關單位反饋的意見修改完善后,花山鎮政府將《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呈審稿)》提請區政府研究審定,2025年9月8日通過區政府同意并印發實施。
七、新舊政策差異
本《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屬于新出臺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