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解)《花都區加快數字文化產業發展扶持政策(試行)》政策解讀
點擊查看文件: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花都區加快數字文化產業發展扶持辦法(試行)的通知
一、出臺背景
黨的十九大制定了面向新時代的發展藍圖,提出建設網絡強國、數字中國、智慧社會。在文化建設方面,發展數字文化產業是其中一個重要的著力點。2018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時作出重要指示,廣州要實現老城市新活力,要在城市文化綜合實力方面出新出彩。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根據《文化和旅游部關于推動數字文化產業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文產發〔2017〕8號)、《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文化產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穗府辦規〔2018〕28號)等有關文件,按照區委十四屆六次全會關于建設文化強區的部署要求,推動花都區數字文化產業發展,結合我區實際,我局于2018年12月組織起草了《花都區加快數字文化產業發展扶持政策(試行)》,并不斷進行修改完善。
二、主要參考依據
《國家“十三五”時期文化發展改革規劃綱要》、《關于轉發文化和旅游部“十三五”期間文化產業發展規劃的通知》(粵文市〔2017〕104號)、《關于印發〈廣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事業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穗府辦〔2017〕25號)、《關于促進我市文化與科技融合的實施意見》(穗府辦函〔2017〕223號)、《廣州市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行動方案(2016-2020年)》(穗府辦函〔2017〕273號)、《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文化產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穗府辦規〔2018〕28號)
三、適用范圍
本政策適用于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花都區范圍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遵守國家和省市法律法規的規定,且承諾10年內不遷離花都區、不改變在本區的納稅義務、不減少注冊資本的數字文化企業或機構。若被扶持對象違反承諾,將追回已經發放的扶持資金。
扶持范圍包括:虛擬/增強現實(VR/AR)、電子競技、影視傳媒、動漫游戲、文化創意設計、數字文化裝備、數字藝術展示等產業。
四、主要內容
《花都區加快數字文化產業發展扶持政策(試行)》共分為適用范圍、政策措施、資金渠道、附則4大部分,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部分“適用范圍”,明確適用企業類型,重點扶持產業范圍包括虛擬/增強現實(VR/AR)、電子競技、影視傳媒、動漫游戲、文化創意設計、數字文化裝備、數字藝術展示等。
第二部分“政策措施”,共10個方面26條政策措施,主要內容為落戶獎勵、發展獎勵、扶持電競產業發展、扶持VR/AR產業發展、扶持影視產業發展、園區運營扶持、重點活動支持、綠色基金支持、土地保障、鼓勵人才引進。
第三部分“資金渠道”,共3個方面,落戶獎勵、扶持獎勵由區財政統籌安排,發展獎勵視企業對地方經濟發展貢獻情況安排;
第四部分“附則”,共6個方面,對政策如何落實作進一步說明,主要內容為“一事一議”說明、產業數據說明、從高不重復原則及涉稅違法違紀說明、“一門受理通辦制度”說明、扶持資金及期限說明。
五、申報流程
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負責統籌扶持政策的組織實施有關工作和負責數字文化產業資金的申報工作。每年發布扶持資金申請指南,明確申請事項、條件、程序等,負責受理企業申請,并在收到企業申請材料后,向各相關部門、鎮街發函核實材料的真實性,各相關部門、鎮街需在收到函件的10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核意見。申報材料齊備、并通過初審的項目,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給出是否需要委托第三方機構評審的判斷:
1.如無需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評審的項目,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黨組會議研究審核,審核通過后提交區政府審定。
2.如需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評審的項目,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扶持資金申請材料進行評審,并根據第三方專家評審意見,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黨組會議研究提出專項資金扶持方案,提交區政府審定。
區政府審定通過后,擬受扶持項目名單在區政府官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在10個工作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按程序申請發放扶持資金。公示有異議的,再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根據需要會同相關部門對異議內容進行審核,內容屬實的,扶持資格予以取消。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在認定異議屬實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情況反饋給申請對象。
當年度申請的扶持資金,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根據評審結果編制扶持資金使用計劃,列入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下一年度部門預算,在下一年度由區財政局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撥付資金。
圖文解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