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1年區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工作責任分工》的解讀說明
點擊查看文件: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21年區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工作責任分工的通知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21年4月16日印發了《2021年區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工作責任分工》(花府〔2021〕3 號),現作以下解讀:
一、基本情況
為將2021年區《政府工作報告》部署的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有關單位,推動區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工作目標順利實現,區政府辦公室對《政府工作報告》部署的2021年工作安排進行梳理分解,形成《2021年區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工作責任分工》,并于春節前、春節后先后兩次征求各有關單位意見。各有關部門勇于擔當,主動認領工作,對各項任務分工基本達成一致意見。3月8日,書面征求各位副區長意見,并根據區領導意見對《責任分工》進行相應修改完善。4月7日,16屆區政府第18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2021年花都區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工作責任分工》。
二、責任分工
(一)分工原則。
區第十六屆人大七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中2021年八大方面工作安排,全部進行分解,一句完整的工作內容表述作為一項。如果一句內容表述涉及多項工作任務且難以由一個單位牽頭的,則拆分為若干小項。
(二)責任確定。
1.牽頭單位。一是根據各部門、各單位的職能以及區委區政府有關文件、會議明確的工作分工確定牽頭單位。二是一項工作原則上由一個區政府部門牽頭;工作任務如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的,為有利于工作的統籌推進,確定一個主要職能部門作為牽頭單位,工作內容彼此獨立的則拆分為小項。一項工作確實需要兩個部門牽頭的,且該項工作不宜拆分、牽頭單位職責分工明確的,可確定兩個職能部門共同作為牽頭單位。
2、配合單位。主要由牽頭單位提出,在具體實施時,以牽頭單位制定的工作方案為依據。某項工作涉及區政府各部門配合的,分工時不一一列出具體名稱。
3、分管區領導。主要根據區政府領導最新工作分工,并結合該項工作的牽頭單位確定。
三、主要內容
《2021年花都區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工作責任分工》共分解八個部分一百三十項具體任務。第一部分《凝心聚力打造國際空鐵樞紐》,包含“大力提升國際空鐵樞紐能級”、“重點建設空鐵融合發展示范區”、“著力打造國際航空樞紐新形象”,共9項任務分工;第二部分《全面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包含“強化新發展格局的現代產業體系支撐”、“激活新發展格局的國內大循環潛力”、“提升新發展格局的開放融合水平”,共19項任務分工;第三部分《更大力度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包含“實施創新平臺集聚行動”、“實施創新主體培育提升行動”、“實施創新創業創造聚才行動”,共10項任務分工;第四部分《大刀闊斧全面深化改革》,包含“在先行先試深化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上出實招”、“在親商愛商建設現代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上見實效”、“在多點發力加快重點領域改革探索上干實事”,共23項任務分工;第五部分《久久為功提升城市功能品質》,包含“高站位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大力度推動城市更新”、“精細化提升城市宜居品質”,共24項任務分工;第六部分《堅定不移推動鄉村全面振興》,包含“深化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建設,讓農業活起來”、“大力發展富民興村產業,讓農民富起來”、“全面實施鄉村建設行動,讓鄉村靚起來”,共9項任務分工;第七部分《持續提升人民群眾生活品質》,包含“嚴防死守戰疫情”、“用情用功辦實事”、“深化治理促平安”,共23項任務分工;第八部分《從嚴從實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包含“旗幟鮮明講政治”、“依法行政重法治”、“守正創新敢擔當”、“清正廉潔樹形象”,共13項任務分工。
《2021年區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工作責任分工》以區政府名義印發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