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圖文解讀)《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2021—2022年)的通知》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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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15日下發《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2021—2022年)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確定花都湖國家濕地公園管理中心、廣州民俗博物館等25家單位為花都區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意義
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省、市關于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意見,踐行安全發展理念,解決氣象災害防御工作面臨突出問題,進一步推進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管理的規范化、法制化。
有利于壓實重點單位氣象災害防御主體責任,提高重點單位氣象災害風險防范意識,以點帶面增強全社會抵御氣象災害的綜合防御能力。
二、制定依據
《廣東省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氣象安全管理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54號)第八條“市、縣、區氣象主管機構應當會同同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根據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的規定擬定重點單位名錄。市、縣、區氣象主管機構應當組織專家或者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擬定的重點單位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報同級人民政府,由同級人民政府確定后向社會公布。重點單位名錄應當每兩年更新一次。”
三、主要內容
根據《廣東省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氣象安全管理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54號)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確定花都湖國家濕地公園管理中心、廣州民俗博物館等25家單位為花都區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
圖文解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