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圖文解讀)《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八號線北延段工程(滘心〔不含〕—廣州北站)(花都區)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的政策解讀
點擊查看文件: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八號線北延段工程(滘心〔不含〕—廣州北站)(花都區)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的通知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23年7月20日印發了《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八號線北延段工程(滘心〔不含〕—廣州北站)(花都區)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花府辦〔2023〕12號),以下簡稱“本方案”),現作如下解讀:
一、制定目的
為依法、規范、有序、有效推進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八號線北延段工程(滘心〔不含〕—廣州北站)(花都區)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工作,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及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保障項目征地拆遷工作有序進行。
二、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3〕3號)、《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等有關規定,結合項目實際,制定本方案。
在本方案第二章至第七章,提出征收土地補償標準、留用地的核定和兌現、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簡易建(構)筑物及附著物補償標準、非住宅房屋征收補償標準、集體土地上房屋出租經營補償和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標準,符合上述文件的要求。
三、形成過程
花都區協調交通重點項目辦公室于4月將《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八號線北延段工程(滘心〔不含〕—廣州北站)(花都區)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稿)》分別向區司法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新華街、新雅街共4個部門征求意見;于2023年6月5日向被征地村社和農民公開征求意見;結合反饋意見,花都區協調交通重點項目辦公室于7月11日將修改完善的《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八號線北延段工程(滘心〔不含〕—廣州北站)(花都區)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送審稿)》提請區政府審定,2023年7月20日通過花都區政府同意并印發實施。
四、主要內容
《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八號線北延段工程(滘心〔不含〕—廣州北站)(花都區)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共八章二十九條規定。第一章為總則,主要內容為明確本方案制定目的、適用范圍、限制性事項、征收實施單位、土地現狀調查和補償登記;第二章為征收土地補償,主要內容為明確本方案征收集體土地的補償標準、臨時用地(租地)補償標準和夾心地、邊角地、插花地的補償;第三章為留用地的核定和兌現;第四章為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第五章為簡易建(構)筑物、附著物補償,主要內容為明確本方案征收簡易建(構)筑物、附著物的補償對象和補償標準;第六章為非住宅房屋征收補償、獎勵,主要內容為明確本方案征收集體土地上非住宅房屋的安置補償方式、補償依據、補償標準、搬遷時限獎勵;第七章為集體土地上房屋出租經營補償和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標準;第八章為附則。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圖文解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