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圖文解讀)《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關于劃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 政策解讀
一、編制背景
近年來,隨著群眾對傳統文化的重視和對節日氛圍的追求,恢復燃放煙花爆竹的呼聲越來越高,為實現節慶氛圍和文旅價值的“雙豐收”,同時有效預防和遏制煙花爆竹引發的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區實際,現對我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進行重新劃定。
二、編制依據
(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二)《廣州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
三、主要內容
(一)《廣州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第七條規定的我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以下簡稱市劃定區域):
白云國際機場周邊下列村(社區):新雅街廣塘村、團結村,花山鎮東湖村、小布村、平東村、平山圩、洛場村,花東鎮天和村、九湖村、鳳岡村、三鳳村、九一村、推廣社區、象山村、南溪村、山下村、永光村、大塘村、七莊村、石角村、李溪村等。
(二)《廣州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第八條規定的以下地點及周邊區域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
(1)國家機關辦公場所;
(2)博物館、展覽館、檔案館、圖書館、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點、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保護范圍;
(3)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其他重點消防單位;
(4)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5)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青少年宮、養老機構、商場、市場等;
(6)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
(7)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軌道交通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以及過街天橋、立交橋、隧道、機動車停車場等場所;
(8)其他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三)本區新華街、花城街、秀全街、新雅街和梯面鎮全境,獅嶺鎮中心城區(獅嶺大道東和南航大道以西、山前旅游大道以南、許廣高速獅嶺高架橋以東和以北的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四)本區管轄范圍內,因重大節日、慶祝、慶典以及其他重要活動,確需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主辦單位依法按照分級管理規定,向公安機關辦理審批手續,在指定的時間、地點燃放。
(五)違反本通告規定,未經批準在禁燃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或者不遵守安全燃放要求的,由公安機關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通告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關于劃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花府規〔2021〕1號)同時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