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圖文解讀)《花都區秀全街J12-KT2(飛鵝嶺東地塊)集體所有土地及地上附著物征收方案》的政策解讀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24年1月26日印發了《花都區秀全街J12-KT2(飛鵝嶺東地塊)集體所有土地及地上附著物征收補償方案》(花府辦〔2024〕1號)(以下簡稱本方案),現作以下解讀:
一、制定目的、依據
為推進J12-KT2(飛鵝嶺東地塊)集體所有土地及地上附著物征收補償工作,維護被征地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保障項目征地拆遷工作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辦法的通知》 (穗府辦規〔2023〕3號) 和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等有關規定,結合項目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形成過程
秀全街道辦事處作為征收具體實施單位,組織了土地現狀調查,調查征收范圍內地塊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情況,并就土地現狀調查結果與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其他相關權利人進行確認。區各相關職能部門以及村 (居) 民委員會、經濟社配合做好征地拆遷和補償工作。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征地補償規定的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使用協議等證明文件到秀全街道辦事處辦理補償登記。
三、主要內容
第一章為總則,主要內容為明確本方案制定目的、適用范圍、限制性事項、征收實施單位、土地現狀調查和補償登記。
第二章為征收土地補償,主要內容為明確本方案征收集體土地的補償標準和夾心地、邊角地、插花地的補償。
第三章為留用地的核定和兌現。
第四章為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
第五章為簡易建(構)筑物、附著物補償,主要內容為明確本方案征收簡易建(構)筑物、附著物的補償對象和補償標準。
第六章為附則。被拆遷對象以項目征地預公告發布時間為準。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