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關于同意花都區CB0202、CB0203、CB0204、CB0503規劃管理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深化優化規劃成果的批復》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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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規劃方案批復的依據
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將一批市級行政職權事項繼續委托區實施的決定》(穗府〔2019〕8號)、《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收回一批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88號)以及《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工業產業區塊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工信規字〔2020〕8號)等有關文件規定,《花都區CB0202、CB0203、CB0204、CB0503規劃管理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深化優化》由花都區人民政府批準實施。
二、批復過程
2023年,根據廣州市花都汽車城管理委員會申請,我局組織編制《花都區CB0202、CB0203、CB0204、CB0503規劃管理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深化優化》。該成果在地塊現場、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官網進行了公示并征求了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花都分局等部門意見。
2023年5月25日,該規劃成果通過2023年廣州市花都區城市規劃聯席委員會規劃專業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2023年6月21日,該規劃成果經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批復實施(花府函〔2023〕148號)。
三、主要批復內容
(一)保障產業用地供給。優化一處一類兼容二類工業用地,容積率調整為1.2-4.0;優化一處商業商務用地,容積率3.0。規劃調整后范圍內工業用地總面積80.2公頃,商業兼容商務用地面積1.8公頃。
(二)保持綠地占補平衡。優化單元內綠地位置,規劃調整前后綠地總量保持不變。
(三)保障基礎設施建設。優化基礎設施位置,其中加油加氣站用地用地面積由0.4公頃調整為0.8公頃;供電用地面積保持不變,保障基礎設施可實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