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圖文解讀)《新街河河道綜合整治和環境建設工程(花都湖)—環境建設工程部分花都博物館(花都閣)工程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政策解讀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24年8月1日印發了《新街河河道綜合整治和環境建設工程(花都湖)—環境建設工程部分花都博物館(花都閣)工程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花府辦〔2024〕20號)(以下簡稱“本方案”),方案解讀如下:
一、制定目的
為依法、規范、有序、有效推進新街河河道綜合整治和環境建設工程(花都湖)—環境建設工程部分花都博物館(花都閣)工程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地補償工作,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及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征地工作有序進行。
二、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及《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3〕3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在本方案第二章至第四章,提出征收土地補償、留用地的核定和兌現、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符合上述文件的要求。
三、形成過程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根據相關政策與被征地村社充分溝通及征求意見后擬定方案,分別征求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市生態環境局花都分局、區司法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新雅街等6個部門意見 。結合相關單位反饋的意見修改后請區政府審定,2024年8月1日通過花都區政府同意并印發實施。
四、主要內容
《新街河河道綜合整治和環境建設工程(花都湖)—環境建設工程部分花都博物館(花都閣)工程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共五章十六條規定。第一章為總則,主要內容為明確本方案制定目的、適用范圍、限制性事項、征收實施單位、土地現狀調查和補償登記;第二章為征收土地補償,主要內容為明確本方案征收土地的補償標準和征地獎勵;第三章為留用地的核定和兌現;第四章為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第五章為附則。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