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圖文解讀)《新街—大陵片區城中村改造項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方案》的政策解讀
一、制定目的
為依法、規范、有序、有效推進新街—大陵片區城中村改造項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工作,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及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保障項目征地拆遷工作的有序進行。
二、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3〕3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規定,并結合項目實際情況。
三、形成過程
《新街—大陵片區城中村改造項目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方案》經與被征地村社溝通并征求意見后,于2024年8月擬定征求意見稿,后分別向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區財政局、區司法局、區人社局、區住建局、區農業農村局征求意見。結合相關單位反饋的意見修改后,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新華街道辦事處于2024年9月24日將修改完善的《新街—大陵片區城中村改造項目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方案(呈審稿)》提請區政府審定;2024年9月28日通過花都區政府同意并印發實施。
四、主要內容
《新街—大陵片區城中村改造項目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方案》共七章二十八條規定。
第一章為總則,主要內容為明確本方案制定依據、適用范圍和實施主體。
第二章為征收土地補償,主要內容為明確本方案土地補償及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征地獎勵費,以及夾心地、邊角地、插花地的補償標準。
第三章為留用地的核定和兌現,本章明確本方案留用地安置方式以及留用地貨幣補償標準。
第四章為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本章明確本方案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核計依據及核計標準。
第五章為簡易建(構)筑物、附著物補償標準,本章明確本方案簡易建(構)筑物、附著物補償補償對象及補償標準。
第六章為非住宅房屋征收補償和獎勵,本章明確本方案非住宅房屋征收補償方式、補償依據、不予補償情形、補償標準,以及搬遷補償標準、搬遷限時獎勵、出租經營補貼及搬遷時限獎勵等標準。
第七章為附則。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