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圖文解讀)《廣州市花都區紅棉大道西一地塊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方案》的政策解讀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24年10月17日印發了《廣州市花都區紅棉大道西一地塊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方案》(花府辦〔2024〕28號,以下簡稱本方案),現作以下解讀:
一、制定目的
為依法、規范、有序、有效推進廣州市花都區儲備用地紅棉大道西一地塊項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工作,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及其他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保障項目征地拆遷工作有序進行。
二、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和《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3〕3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在本方案第二章至第五章,提出征收土地補償、留用地的核定和兌現、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簡易建(構)筑物、地上附著物補償,符合上述文件的要求。
三、形成過程
《廣州市花都區紅棉大道西一地塊項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及地上附著物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稿)》于2024年8月起草,同月向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審計局、區司法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秀全街、獅嶺鎮征求意見。結合相關單位反饋的意見,花都區土地開發儲備中心與區司法局等部門多次溝通,并于2024年8月22日將修改完善的《廣州市花都區紅棉大道西一地塊項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及地上附著物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稿)》分別在秀全街、獅嶺鎮、擬征收土地所在的村和村民小組范圍內進行公示;花都區土地開發儲備中心于2024年9月30日將修改完善的《廣州市花都區紅棉大道西一地塊項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及地上附著物征收補償安置方案(送審稿)》提請區政府審定。《廣州市花都區紅棉大道西一地塊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方案》于2024年10月17日印發實施。
四、主要內容
《廣州市花都區紅棉大道西一地塊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方案》共六章十八條規定。第一章為總則,主要內容為明確本方案制定目的、適用范圍、限制性事項、征收實施主體、土地現狀調查工作和補償登記工作。第二章為征收土地補償,主要內容為:(1)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一次性耕作補助費;(2)征地獎勵;(3)夾心地、邊角地、插花地的補償。第三章為留用地的核定和兌現,主要內容為:明確本方案留用地核定比例和核定基數、集體建設用地安置、折算貨幣補償標準及返租補貼標準。第四章為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主要為征地社保費用標準。第五章為簡易建(構)筑物、地上附著物補償,主要為簡易建(構)筑物、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第六章為附則。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補償方法只適用于本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