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圖文解讀)《廣州市花都區南航大道東地塊(一期)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方案》的政策解讀
《廣州市花都區南航大道東地塊(一期)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方案》的政策解讀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24年11月11日印發了《廣州市花都區南航大道東地塊(一期)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方案》(花府辦〔2024〕31號)(以下簡稱“本方案”),方案解讀如下:
一、制定目的
為依法、規范、有序、有效推進南航大道東地塊(一期)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工作,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及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征地拆遷工作有序進行。
二、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3〕3號)和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三、形成過程
獅嶺鎮根據相關政策與被征地村社充分溝通及征求意見后,擬定《廣州市花都區南航大道東地塊(一期)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稿),分別征求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審計局、區司法局、區住建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區土地開發儲備中心等7個部門意見。結合相關單位反饋的意見修改后,廣州市花都區獅嶺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10月31日將修改完善的《廣州市花都區南航大道東地塊(一期)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方案》(送審稿)提請區政府審定,2024年11月11日通過花都區政府同意并印發實施。
四、主要內容
《廣州市花都區南航大道東地塊(一期)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方案》共六章十八條規定。第一章為總則,主要內容為明確本方案制定目的、適用范圍、限制性事項、征收實施單位、土地現狀調查和補償登記;第二章為征收土地補償,主要內容為明確本方案征收集體土地的補償標準、征地獎勵和夾心地、邊角地、插花地的補償;第三章為留用地的核定和兌現;第四章為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第五章為簡易建(構)筑物及附著物補償標準;第六章為附則。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