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關于花都區花山鎮和郁村村鎮工業集聚區項目改造實施方案的批復
花府函〔2025〕305號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關于花都區花山鎮和郁村村鎮工業集聚區項目改造實施方案的批復
花山鎮和郁村經濟聯合社:
《花都區花山鎮和郁村村鎮工業集聚區項目改造實施方案》經2025年3月6日花都區村鎮工業集聚區升級改造指揮部2025年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改造范圍
項目地塊位于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和郁村,北至廣東省高新技術高級技工學校,南臨鄉道Y716,西靠芙蓉大道,東接南群路、和郁村農地。根據《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工程編號:2024土21B288),本次項目改造范圍用地面積為72.4294公頃,分三期實施。一期實施范圍22.78公頃,其中:村級工業園統籌留用地開發約21.24公頃,政府專項債征收規劃市政主干道約1.54公頃;二期實施范圍33.46公頃,其中:自行土地整備交儲約21.73公頃,國有土地舊廠房自主改造約6.56公頃,留用地獨立開發約1.07公頃,政府專項債征收規劃市政主干道約0.95公頃,現狀保留約3.15公頃;三期實施范圍16.19公頃,其中:政府征收儲備集體土地約9.81公頃,政府征收儲備國有用地約3.07公頃,政府專項債征收規劃市政主干道約2.73公頃,政府征收公共設施0.45公頃,現狀保留約0.13公頃。
二、改造主體和改造模式
同意該項目采取混合改造的方式,以花山鎮和郁村經濟聯合社作為改造主體,與公開選定的合作企業共同實施全面改造。一期采取村級工業園改造統籌留用地開發+政府征收的模式,二期采取自行土地整備交儲+國有土地舊廠房自主改造+留用地獨立開發+政府征收的模式,三期采取政府征收的模式(三期需落實開發邊界后,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前提下,方可開展報批、出讓、建設等工作)。
三、規劃控制要求
項目規劃用地性質涉及一類工業用地(M1)、村莊建設用地(村居住用地)R2(H14)、一類工業用地兼容商業用地(M1或B1B2)、城市道路用地(S1)、公用設施用地(U12)、防護綠地(G2)、水域(E1)、農林用地(E2)。其中一類工業用地面積40.91公頃,容積率2.0—4.0,建筑面積81.82萬—163.64萬平方米;一類工業用地兼容商業用地面積3.20公頃,容積率2.0—4.0,建筑面積6.39萬—12.79萬平方米;村莊建設用地面積1.4公頃;城市道路用地15.30公頃;公用設施用地0.37公頃;防護綠地2.52公頃;水域0.66公頃;農林用地8.07公頃。上述用地規劃指標均以廣州2000坐標統計,具體用地性質、用地面積和規劃指標以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核定為準。
四、改造業態
改造后項目業態應符合產業發展布局規劃要求。根據《花都區花山鎮和郁村村鎮工業集聚區項目改造實施方案》,項目改造后將聚焦農產品精深加工與農業裝備智能制造,縱向貫通“研發設計—中試孵化—成果轉化”創新鏈條,橫向搭建涵蓋產品展示體驗中心、跨境商貿物流平臺、技術培訓基地的配套服務體系,構建“生產+研發+貿易”三位一體的現代農業產業生態圈。
五、用地手續辦理
項目改造一期范圍內需辦理用地手續的面積22.78公頃,其中:村級工業園改造統籌留用地開發范圍,需依法辦理集體土地申請直接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手續的面積15.15公頃、需依法辦理農轉用手續的用地面積6.09公頃;政府征收規劃市政主干道范圍需依法辦理征收審批手續的面積1.54公頃。本改造項目需抵扣留用地指標擬通過抵扣歷史掛賬指標、兌現二期范圍征收產生的留用地指標以及籌集資金購買留用地指標的方式進行抵扣。項目二期改造與三期改造,待下一步實施時再予以明確。各用地面積以相關主管部門審核通過的實際批復面積為準。
六、其他要求
(一)如該用地涉及抵押、查封或者原土地使用權人與實際使用人不一致的,花山鎮政府應在相關單位或者個人解除查封、注銷抵押登記或者征得抵押權人、實際使用人同意后,方可辦理后續審批手續。
(二)本批復作為辦理規劃、用地等后續報建審批的依據。
(三)本方案批復后3年內未實施全面改造的,批復失效,項目實施方案應重新報批。
(四)該項目統籌實施范圍內生產防護綠地、水域和道路等非經營性市政配套及公共服務設施,均由改造主體出資建設,建成后無償移交政府。
(五)該項目統籌實施范圍涉及征地補償安置由改造主體自行統籌實施。需切實保障有關原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強行使用被征土地。
(六)該項目實施方案需經過村民代表大會表決同意后,批復生效實施。
附件:更新項目示意圖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日
附件
更新項目示意圖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區村鎮工業集聚區升級改造指揮部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