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州市花都區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花府辦函〔2020〕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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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區府直屬各部門,區公務員局、區檔案館、廣州市花都區稅務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20〕10號)和《廣州市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實施方案》(穗府辦〔2020〕53號),深入扎實推動我區政務公開工作,優化營商環境,經區政府同意,現將《廣州市花都區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按要求完成各項任務。實施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向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務公開工作辦公室)反映。
附件:1.廣州市花都區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任務清單
2.廣州市花都區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責任單位
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
4.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實施意見(粵府辦〔2020〕10號)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8月13日
廣州市花都區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實施方案
一、編制政務公開事項目錄并按目錄公開政府信息
(一)編制試點領域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教育局、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稅務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市生態環境局花都區分局、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科技工業商務信息化局等26個試點領域責任單位及各鎮(街)要對照國務院部門制定的國土空間規劃等26個試點領域標準指引,編制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目錄各要素應按國辦發〔2019〕54號文要求制定。具體編制工作請參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通知》。26個試點領域責任單位要對本領域和鎮(街)站所的政務公開目錄編制、信息加載及規范公開的情況進行督促指導,并對編制質量進行審核把關,對不符合要求的要指導督促編制單位修改完善。各鎮(街)于9月15日前將本單位標準目錄提交26個試點領域責任單位審核,26個試點領域責任單位于9月30日前向區政務公開辦提交本部門及鎮(街)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區政務公開辦匯總、修改完善我區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報區政府審核同意后,于10月30日前在區政府門戶網站以文件匯編形式公開。區政務公開辦部署督促標準目錄編制工作,適時對目錄編制進度進行抽查、通報。(責任單位:各鎮〔街〕、26個試點領域責任單位詳見附件2)
(二)按編制的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加載信息規范公開。門戶網站管理部門負責,督促各目錄編制單位、各鎮(街)要在12月31日前把目錄所指向的、2020年已經產生或現行有效的各項政府信息加載完畢,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新設“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欄目公開。部分信息如已經在網站相關欄目公開的,可鏈接到原有信息,不需重復加載信息。區政務公開辦在2021年1月31日前,對各單位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加載信息并公開的情況進行網上巡查考核,發現公開不準確、不完整、不及時、不規范的,將通報責任單位限期整改,并在年底政務公開工作考核中予以扣分。(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各鎮〔街〕、26個試點領域責任單位)
(三)落實區相關部門督導責任,加強上下聯動對接。26個試點領域責任單位,要加強與市級部門主動對接聯系,及時完善本部門本領域政務公開目錄編制、信息加載及規范公開。同時,要主動對本領域和鎮(街)站所的政務公開目錄編制、信息加載及規范公開的情況進行督促指導和跟蹤評估,形成本領域工作情況報告,于12月31日前報區政務公開辦,作為全區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階段性考核的參考。(責任單位:26個試點領域責任單位)
(四)建立政府信息按目錄常態化更新機制。區政府各部門、鎮(街)站所要將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嵌入部門業務系統,實現信息公開與業務工作融合發展。各鎮(街)、區政府各部門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常態化更新機制,政府信息產生后或變動后的20個工作日內,按目錄加載上網公開。區政務公開辦在2021年7月底前,集中巡查一次區政府各部門、各鎮(街)2021年上半年加載、更新信息的情況,確保政府信息更新制度得到落實。今后如國務院部門對相關標準指引進行調整完善,則根據省、市相關部門要求及時進行相應調整完善。(責任單位:各鎮〔街〕、區政府各部門)
二、完善政務公開工作機制和平臺
(五)規范政務公開工作流程。區政務公開辦要建立完善涵蓋政府信息管理、信息發布、解讀回應、依申請公開、公眾參與、監督考核等工作流程的制度。我省已制定發布的6項政務公開通用地方標準(見粵府辦〔2020〕10號文附件2),各鎮(街)、區政府各部門要充分運用上述地方標準,推進政務公開制度建設。(責任單位:區政務公開辦、各鎮〔街〕、區政府各部門)
(六)加強政府信息規范管理。各鎮(街)、區政府各部門嚴格落實“擬定公文時提出公開屬性,印發公文時標注公開方式”的要求,在9月20日前將2020年印發的文件公開屬性確定和標注情況列表報送區政務公開辦檢查。由區政務公開辦建立機制,于每年7月,對兩年半前、一年時間內以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文件(如:2020年7月將對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以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文件),組織文件起草單位進行評估,對原定免予公開和依申請公開但因情勢變化可以主動公開的信息,經文件起草單位主要領導審核后報送區政務公開辦,經審定后予以主動公開。對已在政府網站主動公開的文件,其中屬行政規范性文件的,由區司法局負責審核是否已失效,并在網上進行標注,其他文件由各起草單位負責審核是否已失效,并在網上進行標注,相關情況報送區政務公開辦,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公開評估調整情況。各鎮(街)、區政府各部門,要建立健全所印發文件的公開屬性評估調整及公開機制,工作情況納入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自查報告,于每年12月25日前報送區政務公開辦。(責任單位:各鎮〔街〕、區政府各部門)
(七)完善行政決策公眾參與機制。由區司法局在現有制度的基礎上,制訂完善區級公眾參與行政決策的制度,明確公眾參與的事項范圍和方式(按國辦發〔2019〕54號文第八條明確的內容,包括:決策前征求意見、決策出臺時解讀說明、政策實施中回應關切、相關方列席會議、征集意見的處理反饋制度、網民在本單位政府網站留言的處理制度等),于2021年1月31日前報區政府審定,爭取2021年2月28日前印發實施,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主動公開。(責任單位:區司法局)
(八)健全政策解讀工作機制。各鎮(街)、區政府各部門要按照《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政策文件解讀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穗府辦函〔2017〕313號)、《廣州市政務公開工作辦公室關于政策文件點題解讀工作的通知》(穗政務公開辦〔2019〕57號)和“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繼續開展政策解讀,落實政策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含圖文解讀)與政策文件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區政務公開辦每半年開展一次優秀政策解讀案例評選,重點評價運用新聞發布會、吹風會、簡明問答、圖表圖解、音視頻、動漫、案例說明等多種方式,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影響市場預期等的重要政策進行解讀的情況。對發現屬于重要政策,但未多種方式解讀、解讀質量效果不佳的,報區領導后由責任單位重新解讀。(責任單位:各鎮〔街〕、區政府各部門)
(九)加強輿情回應。各鎮(街)、區政府各部門要建立輿情回應的常態化機制,針對政策實施和重大項目推進過程中出現的誤解疑慮,及時回應、解疑釋惑,做好業務登記和資料歸檔備查,每年輿情回應工作情況,納入年度政務公開自查報告,于當年12月25日前報送區政務公開辦。區政務公開辦按照《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輿情事項處理工作辦法的通知》(穗府辦函〔2015〕106號),轉辦督辦市領導對輿情事項的批示,每月匯總各部門辦理情況,經區領導審定后報市政府辦公廳。(責任單位:各鎮〔街〕、區政府各部門)
(十)推進基層政務公開平臺規范化。按照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制定的政府網站政務公開專欄建設的標準規范,門戶網站管理部門指導各鎮(街)、區政府各部門于12月15日前完成加載信息、更新、維護,并集中發布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優化信息檢索和下載服務功能,開設統一的互動交流入口和在線辦事入口。要繼續推動政務新媒體做優做強,借助區級融媒體中心優勢和渠道,擴大政府信息傳播力和影響力。(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各鎮〔街〕、區政府各部門)
(十一)推進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規范化。各鎮(街)、區政府各部門認真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答復規范的通知》(粵辦函〔2020〕42號)、《廣州市政務公開工作辦公室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告知書模板的通知》(穗政務公開辦〔2019〕63號)有關要求,加強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業務培訓,完善信息公開申請辦理機制,規范申請公開答復。區政務公開辦每年舉辦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工作業務培訓。(責任單位:各鎮〔街〕、區政府各部門)
三、推動政務服務信息公開
(十二)政務服務場所設立政務公開專區。落實服務事項窗口單位和公共服務單位設立政務公開專區提供服務的要求。請各鎮(街)、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區檔案館,分別完成鎮(街)、區屬政務服務大廳或便民服務中心、不動產登記中心、圖書館、檔案館的政務公開專區的場地設置并建立相關服務機制,于11月15日前將情況(附現場圖片)報送區政務公開辦。(責任單位:各鎮〔街〕、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區檔案館)
(十三)推進辦事服務公開標準化。區政府各部門要通過線上線下全面準確公開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辦事流程、辦事機構等信息。由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負責每季度抽查辦事服務公開的情況并通報,抄送區政務公開辦,并于每年12月25日前將當年群眾對辦事公開不準確、不完整、不及時更新等問題檢舉投訴的轉辦、核實、整改情況報區政務公開辦,納入全區政務公開工作考核。(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十四)完善政務服務信息推送制度。區政府各部門要推行政務服務信息主動推送,讓辦事群眾對事中進展實時掌握、事后結果及時獲知。由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負責所有政務服務進行梳理,發現沒有做到政務服務信息主動推送的,及時整改提升,并與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溝通、反映,于12月31日前匯總各部門政務服務信息主動推送工作情況報區政務公開辦。(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十五)編制“辦事一本通”。由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組織區政府相關部門,以為企業和群眾“辦好一件事”為標準,對辦事服務信息加以集成、優化、簡化,匯總編制我區“辦事一本通”。由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參照市的做法,于10月31日前制定印發工作方案(明確編制事項、內容、步驟、分工、公開方式等),抄送區政務公開辦,并于12月15日前將編制完成的“辦事一本通”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政務服務網、手冊、單張等向社會公開,方便群眾查閱。區政務公開工作辦于12月31日前上網查閱,對完成時間和完成質量進行評價。(責任單位: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十六)推動村(居)務公開。區村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應加強與市民政局溝通,做好《廣東省村務公開條例》在我區的貫徹落實工作,牽頭制定印發基層政務公開與村(居)務公開協同發展的制度,確保相同事項的公開內容對應一致,并將制度于9月20日前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公開;指導村(居)完善公開事項清單,通過多種形式公開國辦發〔2019〕54號文第(十一)項明確的重點內容;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從11月起對村(居)務公開進行全覆蓋現場指導,了解公開清單、公開內容、公開形式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區民政局應于12月15日前將本項工作開展情況報區政務公開辦。(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鎮〔街〕)
四、加強組織協調和培訓考核
(十七)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區政府各部門要將本方案所確定的任務分解到具體責任單位,明確具體責任人和完成時間節點,確保按期優質完成各項任務。任務量大的單位,要根據實際需要抽調充實工作人員。區政務公開辦要加強工作的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和跟蹤評估。(責任單位:各鎮〔街〕、區政府各部門)
(十八)加強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在2020年底前,請區委組織部(區公務員局)把政務公開特別是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納入黨員干部和公務員教育培訓內容。請區司法局將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納入普法內容。各單位要以深入貫徹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推進基層政務公開規范化標準化為重點,開展年度政務公開培訓。本項完成情況納入年度本單位政務公開自查報告,于每年12月25日前報區政務公開辦。(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區司法局、各鎮〔街〕、區政府各部門)
(十九)加強考核評價。國家和省、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的部署和本方案各項任務的落實情況,納入我區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考核,考核結果納入機關、鎮(街)年度績效考核(政務公開4分)。
附件1:廣州市花都區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任務清單
附件2:試點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責任單位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市政府辦公廳,區委宣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