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花都區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花府辦函〔2018〕107號】
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區府直屬各單位:
《花都區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工作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徑向區農林局反映。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6月19日
花都區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工作方案
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廣州市糧食生產功能區實施方案的通知》(穗府辦函〔2018〕54號)精神及有關工作要求,切實做好我區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工作,結合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以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主體功能區規劃為依托,以永久基本農田為基礎,結合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成果,將糧食生產功能區細化落實到農戶和田塊,促進農業結構調整,提升糧食質量效益。
二、目標任務
按照市政府要求,2018年10底前,完成我區5.09萬畝糧食生產功能區的劃定工作,并做到全部建檔立卡、上圖入庫,實現信息化和精準化管理,劃定成果上報市農業局、發展改革委、國土規劃委。
根據全區糧食(水稻)生產功能區劃定任務,結合現有水田面積、永久基本農田面積和現有水稻種植面積等因素,我區將劃定任務分解下達到各鎮(街)(詳見附件)。各鎮(街)結合實際,將劃定任務逐級分解落實到村、社,并結合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細化落實到農戶和田塊。
三、劃定要求
(一)劃定標準
結合我區當前水稻種植田塊類型特點,應優先將具備以下條件和標準的水田劃定為糧食(水稻)生產功能區:
1.已劃定為永久基本農田,土壤較為肥沃,耕地質量等級在五等以上的水田,近年來基本種植水稻的田塊;
2.相對集中連片,原則上平原地區連片水田面積不低于300畝,丘陵地區連片水田面積不低于30畝;
3.農田水利灌排工程等農業基礎設施比較完備,灌溉條件較好,排灌能力滿足農業生產需求,生態環境良好,建成或規劃建設的高標準農田;
4.周邊涉及農業生產的河道水系通暢、灌溉條件有保障、交通相對便利,農用輸電線路等設施能滿足生產需求,土壤、水體和大氣環境質量等符合生產質量安全要求的田塊。
劃入糧食禁止生產區域的,不得劃為糧食生產功能區。
(二)劃定原則
糧食生產功能區在永久基本農田中劃定,優先選擇已經建成或規劃建設的高標準農田進行劃定;充分尊重農民自主經營的意愿和保護農民土地的承包經營權,積極引導農民參與“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建設和管護;單個糧食生產功能區片塊可跨越村組區域界線,原則上不得跨越鎮(街)行政區域界線;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標準規范劃定,確保劃足數量、劃優質量。
四、工作組織
成立花都區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工作聯席會議,由閔飛副區長任總召集人,區農林局主要領導人任召集人,成員由各鎮(街)、區農林局、區發改局、區國規局分管領導擔任;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設在區農林局,辦公室主任由區農林局分管領導擔任,負責組織、協調、解決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各鎮(街)也要建立相應的協調機制,落實工作隊伍,制定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強組織保障,確保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工作順利開展。
五、工作方法步驟
(一)分解任務、制定方案(2018年5月底前)
根據市下達的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任務,綜合考慮轄區資源稟賦、發展潛力、產銷平衡等條件,于2018年5月底將劃定任務分解到各鎮街,摸清轄區內連片水稻和水稻種植水田分布情況,確定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范圍和面積,制定本區糧食(水稻)生產功能區劃定工作方案,明確各環節具體工作要求和職責分工,并報區政府審定。
(二)全面推進、形成成果(2018年6月—9月)
劃定工作方案經區政府審定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相關規定,結合省農業農村廳、省農墾總局《關于印發〈廣東省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劃定工作技術規程〉的通知》(粵農函〔2018〕199號)要求,通過政府公開購買服務,確定開展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的技術服務單位,采取內業、外業相結合的方式,全面開展劃定工作。
1.規范進行劃定。
由區農業部門會同區發改、國規部門組織實施劃定工作。劃定的糧食(水稻)生產功能區要明確到鎮、村的具體地塊并統一編號,標明“四至”及拐點坐標、連片面積以及灌排工程條件、耕地質量等級、作物類型、承包經營主體、土地流轉情況等相關信息。
2.上圖入庫管理。
依托國土資源遙感監測“一張圖”和綜合監管平臺,建立電子地圖和數據庫,建檔立卡、登記造冊,把劃定的糧食(水稻)生產功能區地塊具體落實到圖上,并根據農田實際情況核定修正,及時“上圖入庫”。
(三)審核匯總劃定成果(2018年9月-10月)
區農林局會同區發展改革、國土規劃部門,及時組織開展本區糧食(水稻)生產功能區劃定成果的核查和自驗,自驗合格的劃定成果進行公告公示無異議后,于2018年10月底前將區劃定成果報市級驗收。
六、工作要求
(一)落實主體責任
各鎮(街)是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工作的責任主體,要高度重視,認真按照市、區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和貫徹實施,切實落實主體責任,按時、按量、優質高效地完成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與建設任務。
(二)明確部門分工
區農林局:牽頭組織本區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各項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劃定任務;會同區發展改革、國土規劃部門開展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地塊篩查、實地核實、成果驗收,建立糧食生產功能區電子地圖和數據庫,建檔立冊,負責政策宣傳和技術培訓。
區發改局:發揮統籌協調作用,配合區農業部門做好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成果驗收工作,適時組織第三方評估。
區國規局:負責提供土地利用現狀數據、永久基本農田劃定、高標準農田建設等數據和資料;配合對省提供的底圖進行判讀并提供需要更換的備選地塊,配合農業部門做好實地勘查、上圖入庫、成果驗收等工作。
區財政局:保障區直有關部門落實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工作的相關經費。
水務、交通、環保、檔案、電力等部門:根據各自工作職能,指導區直相關部門、各鎮(街)做好職能范圍內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的銜接工作,配合做好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與建設等工作。
各鎮(街):是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工作的責任主體,按照區政府下達的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任務,組織實施轄區的劃定工作。
(三)強化績效考核
建立信息定期上報制度。各鎮(街)要明確牽頭人員、專人負責,每月底前及時向區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上報工作動態和進展情況,各鎮(街)完成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工作后上報總結。我區將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列入全區糧食安全責任考核內容,對區直有關部門及鎮(街)實行年度績效考核。
附件:花都區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任務分解表
說明:1.各鎮(街)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面積=5.09÷11.07×各鎮(街)水田面積。
2.從城鎮發展角度出發,新華街、新雅街、秀全街、花城街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面積不作安排;花山鎮、花東鎮、獅嶺鎮、赤坭鎮、炭步鎮、梯面鎮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面積分別多安排0.05萬畝、 0.08萬畝、0.05萬畝、0.12萬畝、0.09萬畝、0.06萬畝。
3.耕地面積、劃定永久基本農田面積、水田面積(11.07萬畝)等數據由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提供。
4.2016年水稻種植面積為區統計局提供的數據。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科 2018年6月1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