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合和新城片區教育配套設施用地項目農村集體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的通知【花府辦〔2019〕7號】(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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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區府直屬各單位:
《合和新城片區教育配套設施用地項目農村集體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業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5月7日
合和新城片區教育配套設施用地項目農村
集體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依法、規范、有序、有效推進合和新城片區教育配套設施用地項目農民集體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工作,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及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保障該項目征地拆遷工作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試行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17〕10號)、《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花都區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補償辦法的通知》(花府辦〔2016〕37號)、《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花都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上簡易建(構)筑物、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花府辦〔2017〕2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 本方案適用于合和新城片區教育配套設施用地項目范圍內農村集體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安置。項目具體范圍,以實施紅線為準。
第二章 土地房屋征收補償
第三條 土地征收補償
征地補償主要包括土地補償及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及一次性耕作補助費、簡易建(構)筑物及地上附著物的補償費。
(一)土地補償及安置補助費按16萬元/畝實施。
(二)新征土地的青苗補償費1.5萬元/畝及一次性耕作補助費3.5萬元/畝,合共5萬元/畝。
1.青苗補償對象為土地承包經營權人,青苗轉由他人經營管理的,補償對象按承包經營權人和經營管理人的協議確定;協議未約定的,對經營管理人予以補償。
2.征地預公告發布之日起(即2018年11月15日之日起)進行搶種青苗和果樹的,一律不予補償。
3.歷史已征收補償的,不再補償土地及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及一次性耕作補助費。
(三)簡易建(構)筑物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按照《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花都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上簡易建(構)筑物、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花府辦〔2017〕21號)執行。征地預公告發布之日起(即2018年11月15日之日起)進行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四)留用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安置及經營補貼。
新征留用地政策按照省、市、區有關規定實施。征收有合法產權的留用地實行1:1的比例進行安置。
1.新征土地的留用地指標,在各行政村被征地面積扣減有合法產權的集體建設用地面積后按10%的比例核定。
2.征地過程中形成的夾心地、邊角地不產生留用地。
3.新征留用地經營補貼按照20000元/畝/年的標準進行補貼,補貼期限自村社與街道辦書面確認交地之日起計算,至取得留用地或1:1置換土地實際交付使用或取得合法手續之日截止。
4.被征收有合法產權的留用地或集體建設用地經營補貼按照20000元/畝/年的標準進行補貼。補貼期限自村社與街道辦書面確認交地之日起計算,至取得異地安排用地合法手續或簽訂用地貨幣補償合同(經國土部門認定無法異地安排用地)之日截止。
(五)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
按照《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穗府辦〔2014〕66號)第五檔執行,保障人數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定結果為準。
第四條 獎勵政策及保障集體收益的標準
按照《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執行征地獎勵和保障村社被征收土地的集體收益不降低的通知》(花府辦函〔2018〕88號)執行。
第五條 房屋征收補償
征收集體土地上普通房屋的建筑面積由街道辦、村社代表和產權人現場調查并經過共同確認的征收數量為準,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如下(等級標準詳見附件1):
(一)三層半以內部分的拆遷補償標準。
1.框架結構房屋:一等2115元/平方米,二等1725元/平方米,三等1660元/平方米,四等1605元/平方米,五等1510元/平方米,六等1220元/平方米,七等800元/平方米。
2.磚混結構房屋:一等2045元/平方米,二等1650元/平方米,三等1585元/平方米,四等1535元/平方米,五等1440元/平方米,六等1010元/平方米。
3.磚木結構房屋:一等1020元/平方米,二等920元/平方米,三等765元/平方米。
4.簡易結構房屋:一等600元/平方米,二等400元/平方米。
5.經認定為有合法產權的村民住宅(宅基地)未建到三層半的,按照500元/平方米補償到其未建到三層半的補償面積。
(二)三層半以上部分的拆遷補償標準。
1.框架結構房屋:一等1269元/平方米,二等1035元/平方米,三等996元/平方米,四等963元/平方米,五等906元/平方米,六等732元/平方米,七等480元/平方米。
2.磚混結構房屋:一等1227元/平方米,二等990元/平方米,三等951元/平方米,四等921元/平方米,五等864元/平方米,六等606元/平方米。
3.磚木結構房屋:一等612元/平方米,二等552元/平方米,三等459元/平方米。
4.簡易結構房屋:一等360元/平方米,二等240元/平方米。
第三章 房屋安置
第六條 征拆房屋安置按2004年《合和新城項目清埔村拆遷安置總體方案》已落實宅基地安置分配。本次拆遷不再另行安置宅基地或公寓房。
第七條 拆遷安置補貼費用
(一)搬遷補貼費。
農業戶按農業人口每人每次500元的標準發放搬家費,每戶每次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進行補貼;非農戶按每戶每次2000元的標準發放搬家費。搬家費按兩次(搬出、搬入)計算。
(二)臨時過渡用房補貼。
補貼標準:農業戶按農業人口每人每月補貼400元,每戶每月不足1600元,按每戶1600元計算;非農戶每戶每月補貼1600元。
補貼期限:給予為期一年(12個月)的一次性臨時過渡用房補貼。
第八條 獎勵政策
(一)搬遷獎勵。
對簽訂《征收補償合同》并按照約定時限遷出的被征收房屋權利人給予獎勵。具體標準如下:
1.被征收房屋權利人在本項目自收到房屋測量及補償數據之日起20天內簽訂《征收補償合同》,并按時將房屋交付拆除的,按被拆遷人經認定房屋的實際建筑面積以每平方米2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在簽訂《征收補償合同》時另外給予2萬元/宅獎勵。
2.被征收房屋權利人在本項目自收到房屋測量及補償數據之日起第21天至第40天內簽訂《征收補償合同》,并按時將房屋交付拆除的,按被拆遷人經認定房屋的實際建筑面積以每平方米1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3.超過40天后簽訂《征收補償合同》的,不給予獎勵。
第九條 集體土地上企業廠房拆遷補償
建設項目涉及征收集體土地上企業廠房的拆遷補償,按照《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花都區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補償辦法的通知》(花府辦〔2016〕37號)及有關文件規定進行評估補償。
第四章 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方案未明確的事項,按市、區征地拆遷補償辦法有關規定執行或另行補充。
第十一條 對特殊情況,個案提交花都區人民政府討論決定。
第十二條 被拆遷人不得提供虛假文件資料騙取補償安置,否則取消給予被拆遷人在本方案中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如被拆遷人已經取得優惠補償的,該部分予以追繳。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 凡辱罵、恐嚇、毆打、報復征地拆遷工作人員或阻礙征地拆遷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組織煽動群眾鬧事或阻止施工的,由相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相關法律、政策依據變化或有效期屆滿,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
附件:房屋等級標準
一、框架結構
一等:外墻貼高級釉面磚或紙皮石,內墻面高檔裝飾及吊天花,樓地面鋪石材或木地板,鋁合金門窗,鑲板或夾板門。
二等:外墻貼釉面磚或紙皮石,內墻面及天花抹灰掃白,樓地面鋪彩釉地磚,鋁合金門窗,鑲板或夾板門。
三等:外墻貼玻璃馬賽克,內墻面及天花抹灰掃白,樓地面鋪彩釉地磚,鋁合金門窗,鑲板或夾板門。
四等:外墻為水刷石,內墻面及天花抹灰掃白,樓地面鋪彩釉地磚,鋼(木)門窗,鑲板或夾板門。
五等:外墻扇灰,樓地面用水磨石,水泥框夾板門窗。
六等:內、外墻未裝飾(清水墻),樓地面未抹水泥沙漿,門窗未安裝。
七等:內、外墻殘缺,樓地面未抹水泥沙漿,門窗未安裝。
二、磚混結構
一等:套用框架結構一等裝修標準。
二等:套用框架結構二等裝修標準。
三等:套用框架結構三等裝修標準。
四等:套用框架結構四等裝修標準。
五等:套用框架結構五等裝修標準。
六等:套用框架結構六等裝修標準。
三、磚木結構
一等:外部裝修處理,內部設備完善的庭院式貨花園式房屋。
二等:外部未裝修處理,室內有專用設備的普通磚木結構房屋。
三等:結構簡單,材料較差,有室內水電設施,條形基礎。
四、簡易結構
一等:結構簡單,松皮屋,室內簡單水泥地面,有室內水電設施。
二等:結構簡單,茅寮屋,室內簡單水泥地面,有室內水電設施。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科 2019年5月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