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花都區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花府辦〔2020〕10號】(已失效)
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區府直屬各單位:
《花都區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實施方案(試行)》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財政局反映。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8月27日
花都區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實施方案(試行)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實施方案的通知》(穗府辦〔2019〕6號)有關要求,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解決涉農資金管理體制機制問題,促進涉農資金使用由分散到集中、從低效到高效轉變,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對廣東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根據區委、區政府“三農”工作方針政策,緊緊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將涉農資金統籌整合作為深化農村綜合改革的重要內容,優化財政支農投入供給,創新涉農資金使用管理機制,改革和完善農村投融資體制,加大涉農資金統籌力度。
(二)主要目標。
按照中央、省和市的統一部署,探索建立我區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到2020年,基本實現農業發展領域行業間轉移支付的分類統籌整合;到2021年,構建權責匹配、相互協調、上下聯動、步調一致的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并根據農業發展領域省級與市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以及轉移支付制度改革,適時調整完善,切實提升財政支農政策效果和支農資金使用效益。
二、推進行業內涉農資金整合
(一)上級涉農轉移支付資金管理。
省市級涉農轉移支付實行“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模式,其中,市級大專項設置為農業農村發展、水務建設管理、林業生態建設、村鎮發展等四大類,任務清單由省市級業務主管部門編制,區分約束性任務和指導性任務,實施差別化管理。約束性任務需納入考核,指導性任務不作為考核硬性指標。區各業務主管部門應在收到上級任務清單1個月內,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細化分解項目,制定資金分配方案,明確績效目標,編制形成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實施方案報區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領導小組備案。中央、省市下達我區的資金按照國家、省市的文件要求管理,在完成中央、省市約束性任務的前提下,區業務主管部門應根據上級資金安排情況統籌安排區級涉農資金,避免重復安排。(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負責,2020年起持續推進)
(二)歸并涉農資金專項。
在預算編制階段,對交叉重復的各級涉農資金予以清理整合。將現有各級涉農專項資金歸并設置為農業農村發展、水務建設管理、生態林業建設、村鎮發展建設四大類。參照省、市級做法,對涉農專項資金進行整合,統籌使用省、市級資金。(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負責,2020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三)建立與整合相適應的績效評價體系。
分類設置績效目標,上級約束性任務的績效目標按上級規定執行,上級指導性任務和本級財政資金的績效目標由區各業務主管部門自行確定。各類涉農資金牽頭部門應匯總每類資金中約束性任務項目和指導性任務項目的績效目標,按類形成區域性績效目標,納入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實施計劃。同時,區級各類涉農資金牽頭部門會同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年終對約束性任務開展績效考核,形成分類涉農資金績效考核自評報告報區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涉農辦)。區涉農辦負責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區級重點涉農項目開展重點績效評價。逐步建立以績效評價結果為導向的涉農資金大專項和任務清單設置機制及資金分配機制,將評估結果作為后續年度涉農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負責,2020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三、推進行業間涉農資金統籌
(一)充分發揮規劃引領作用。
通過規劃引領涉農資金統籌。按照上級“三農”工作的總體部署,結合我區實際和經濟社會發展五年規劃及相關涉農專項規劃,以規劃引領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和集中投入,逐步實現各類涉農資金統一規劃布局、統一資金撥付、統一組織實施、統一考核驗收。(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2020年起持續推進)
(二)以專項資金為載體,推進行業間涉農資金統籌。
按照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專項目錄,實現一類專項資金由一個部門牽頭。各級各類涉農資金由業務主管部門根據財政安排的資金額度和初步任務清單,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細化分解,制定資金分配方案,明確績效目標,報資金牽頭部門編制形成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實施計劃,計劃內容包括:各類資金安排情況、任務完成計劃、具體項目(含資金安排額度、支出科目、資金使用方式、具體項目績效目標、實施主體)、區域整體績效目標等。實施計劃報區涉農辦備案,各牽頭部門將每類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實施計劃報市級涉農資金牽頭部門備案。同時,區財政部門根據審批后的實施計劃將資金下達到項目實施單位。(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2020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三)以涉農項目為載體,加強性質相同、功能互補的涉農資金統籌使用。
發揮區級涉農資金統籌整合主體作用,結合本地實際,加強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涉農資金統籌使用,促進功能互補、用途銜接的涉農資金集中投入。將涉農資金統籌集中投入某一領域,如鄉村振興、人居環境整治、美麗鄉村建設等,集中財力辦大事,積極辦出特色與成效。(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2020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四、改革完善涉農資金管理體制機制
(一)加強管理制度體系建設。
區業務主管部門要加強項目管理制度與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工作的銜接,充分考慮開展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對項目實施和資金管理的新要求,為統籌整合工作營造更加寬松的政策環境。對整合后的涉農資金應明確統一的政策目標、扶持對象、補助標準、實施期限、績效管理及監督管理等,并做好與現行各項管理制度的銜接。(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2020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二)做實做細項目庫。
區業務主管部門和各鎮(街)要做實做細涉農資金項目庫,至少提前1年儲備具備實施條件的項目,并對項目庫內的項目實施動態管理。項目儲備要堅持規劃引領,并與上級任務清單相銜接。(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2020年起持續推進)
(三)強化涉農資金監管。
強化涉農資金監管,形成權責明確、有效制衡、齊抓共管的監管格局。按照“誰審批、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業務主管部門和各鎮(街)承擔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的主體責任,對資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規范性等負責。區財政部門定期對涉農資金使用進度進行通報。區各涉農資金牽頭部門負責匯總本部門牽頭的本級和上級涉農資金統籌情況,并將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實施方案、任務完成情況、資金使用情況和存在問題等報區財政部門,提交區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領導小組審定。各部門使用涉農資金情況接受審計監督和財政監督。(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2020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四)做好承接上級審批權限下放工作。
區業務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區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緊密結合自身實際,主動與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對接,做好承接具體項目審批權限下放工作。做好珍惜審批權、慎用審批權,健全集體決策機制,建立公示公告制度,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2020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區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領導小組負責指導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工作,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為推進統籌整合工作提供保障。(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2020年持續加強領導)
(二)加強指導和督導檢查。
各類涉農資金牽頭部門,加強對各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培訓,對約束性任務清單執行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進度慢、統籌整合效果差的主管業務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進行約談,對存在嚴重問題的及時報請區政府予以問責,定期對各級涉農資金使用進度進行通報。(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2020年起持續推進)
(三)鼓勵探索創新。
鼓勵因地制宜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統籌整合突破現有管理制度規定的,應按管理權限和程序報批或申請授權。項目剩余資金符合統籌整合條件的,可由區財政部門提交區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領導小組審定后,將其調劑用于其他涉農項目。(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2020年起持續推進)
(四)加強宣傳引導及典型推廣。
各業務主管部門要及時挖掘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經驗,促進各級財政對涉農資金整合在機制體制上的完善。積極宣傳涉農資金整合的必要性和重要意義,力爭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促進區涉農資金整合工作順利推進。(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2020年起持續推進)
附件:區級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專項目錄
備注:1.除教育、衛生、文化、交通等領域用于農業、農村、農民的資金外,原則上農林水支出科目的轉移支付資金應全部納入此目錄。
2.本專項目錄采取動態調整機制,以后年度按實際情況調整。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區委各部委辦局,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區紀委辦公室,區法院,區檢察院,各人民團體。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科 2020年8月2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