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土地開發儲備中心關于開展土地儲備項目征拆資金清算的詢價公告
廣州市花都區土地開發儲備中心(以下簡稱土儲中心)為花都區土地儲備機構,在花都區行政區域內實施土地儲備。為做好我區土地儲備項目征拆資金清算工作,保障我區土地儲備資金安全、高效利用,根據《土地儲備管理辦法》《土地儲備資金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廣州市土地儲備管理辦法》等規定,需對我區土地儲備項目開展征拆資金清算工作。現土儲中心擬開展土地儲備項目征拆資金清算工作,誠邀相關具備服務資質的單位進行報價,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內容
對土儲中心確認需清算的土地儲備項目開展審計工作,出具清算報告,報告至少包括:項目賬戶收入支出總額及結余資金金額、已清算資金金額、未清算資金金額及說明、清算發現問題及建議。
按照如下標準進行資金清算:
(一)征拆包干資金:按照《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花都區片區征地包干補償工作方案的通知》(花府辦〔2016〕12號)、土儲中心與鎮街簽訂委托合同核準包干金額。納入包干的費用一次性包干清算。
(二)包干范圍以外的征拆資金:按照《廣州市土地儲備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辦理財務決算。
(三)其他資金:按照《廣州市土地儲備管理辦法》第十五條及我區有關規定辦理。
二、公告期限
7個自然日(起止日期: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16日)
三、項目報價
需分別按單個項目和多個項目(5個和10個)計費標準(須明確單個項目最高限價)報價。
四、相關要求
(一)參加報價單位應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參加報價單位需為已入駐廣東省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的服務機構。
(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相關業務經營資質,具備在花都區持續跟進服務的能力和花都區相關項目工作經驗。
五、需提供的相關文件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生產經營范圍須與本項目相關);
(二)企業資質證書;
(三)組織機構代碼證;
(四)入駐廣東省網上中介服務超市證明文件;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法人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六)提供在廣州市承接過的相關項目清單,必要時提供對應項目的合同復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提供復印件。報名單位應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報名單位須對提供的材料真實性負責,若有隱瞞或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發現將被視為無效報價。
六、報價方式
各參加報價單位根據項目需求制定報價文件,連同資質證明文件于2023年2月16日18時前提交到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辦公樓703室。最終項目服務單位由土儲中心按程序選定。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廖小姐,聯系電話:020-36932211;
地 址:廣州市花都區迎賓大道5號之一。
廣州市花都區土地開發儲備中心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