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桐悅花園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批復
花發改價〔2024〕17號
廣州市潤禾置業有限公司:
根據《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廣州市市場監管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穗發改規字〔2023〕9號)等有關規定,我局對花都區桐悅花園住宅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開展了成本監審和評估,現批復如下:
一、現核定“桐悅花園”住宅小區(地址:廣州市花都區聯鄉路1號、3號)的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最高限價為高層住宅每月每平方米3.20元。
二、你公司作為建設單位,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在不高于最高限價的范圍內,與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人依法確定“桐悅花園”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收費的具體標準,確定的前期物業服務內容不得少于一級服務標準,不得少于所申報的物業服務內容,并將《超一級前期物業服務收費履約標準與承諾標準對比表》作為前期物業服務合同附件備查。
三、你公司應在顯著位置公示前期物業服務內容及收費標準,充分保障物業買受人和其他業主的知情權,現場公示情況臺賬留檔備查。
四、你公司買售尚未出售的物業與買受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包含前期物業合同約定的內容,相關約定應與你公司和物業服務人所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保持一致。
五、物業管理區域尚未出售或者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前期物業服務費用由你公司根據《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按照該物業區域同類物業的標準全額交納。
你公司或你公司所選聘的物業服務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二百八十二條規定,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屬于業主共有。
六、如遇國家、省、市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七、若經業主共同決定制定了新的物業收費標準,本批復自行失效。
八、如果您對本決定(批復)不服,可以自收到本答復之日起60日內向花都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地址:廣州市花都區天貴路94號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電話:020-86884147);或者自收到文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地址:廣州市番禺區石浦大道北33號;電話:020-37890824)提起行政訴訟。
此復。
廣州市花都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