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失業登記辦理指南
一、事項名稱:廣州市花都區失業登記辦理指南
二、事項編碼:11440114007514442K4442111836002
三、事項內容(待遇標準):
在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處于無業狀態,且有就業愿望的勞動者,在符合相關資格條件下可辦理失業登記。
四、政策依據(文件名,文號):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就業失業登記辦法〉的通知》(穗人社規字〔2018〕12號)
五、辦理所需資格條件
(一)辦理失業登記
1.本市戶籍人員:在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處于無業狀態,且有就業愿望的本市戶籍人員。
2.非本市戶籍人員和港澳臺人員:在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處于無業狀態,且有就業愿望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在常住地、就業地、參保地進行失業登記。
(具體情形可查閱《廣州市就業失業登記辦法》)
(二)失業登記注銷
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發現登記失業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注銷其失業登記:
1.超出登記年齡:已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2.處于就業狀態:被各類用人單位錄用或招聘的;從事個體經營、創辦企業或民辦非企業的(包括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兼管理人員等);公益性崗位安置。
3.終止就業要求:入學、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被判刑收監執行的;死亡的;無正當理由連續3次拒絕接受公共就業服務的;連續6個月無法取得聯系的。
4.失業登記已超出有效期且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續期手續的。
5.其他情形:已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包括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或失業保險之一)、已從事有穩定收入且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已離穗且拒絕接受公共服務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六、辦理材料
(一)失業登記
1. 凡是成功申領失業保險金業務的,視為同步辦理失業登記,無需另外辦理失業登記業務。
2.本市實行承諾制失業登記制度,勞動者填報失業信息時對信息的真實性作出書面承諾,無需提供失業證明材料。
(二)失業登記續期
辦理失業登記后仍處于失業狀態的失業人員,須每隔6個月辦理失業登記續期手續,無需提供辦事材料。失業人員須在失業登記到期前30日內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廣州人社”微信公眾號、“穗好辦”APP及前臺辦理。
七、辦理時限
(一)成功辦理申領失業金業務時同步辦結失業登記;(二)網上辦理或移動終端申請辦理的2個工作日內辦結;
(三)前臺窗口辦理的即時辦結。
八、辦事大廳地址
(一)通過申領失業保險金方式同步辦理失業登記的,失業登記在成功申領失業保險金同時辦結,無需額外辦理。
(二)其他辦理方式:
1.線上辦理:
(1)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https://www.gdzwfw.gov.cn/)(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搜索“失業登記”--在“辦事指南”選擇辦事站點并點擊“在線辦理”--登錄“廣東省統一身份認證平臺”--失業登記)
(2)“廣州人社”微信公眾號(首頁—社保通—社保查詢/辦理—我要辦理—勞動就業—失業登記辦理)
(3)“穗好辦”APP(首頁—民生服務一站式辦理—就業服務—失業登記)
(4)登錄全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平臺(http://12333.gov.cn)或下載“掌上12333”客戶端辦理(首頁--失業登記辦理--填寫申請人信息--失業信息--求職信息--提交申請)
2.前臺窗口辦理:失業登記實行全城通辦,勞動者可前往任一區、街(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
九、咨詢電話
12345或020-86884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