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關于征集2023年花都區醫療衛生一般科研專項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落實健康廣州行動,促進我區衛生醫療科技進步,增強我區醫療衛生機構在疾病預防、保健、治療和康復上的科研實力,依據《廣州市加強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實施方案》(穗府〔2019〕6號)及《關于推進落實健康廣州行動(2020-2030年)責任分工的通知》(花健推委[2021]1號)文件精神,現公開征集2023年花都區醫療衛生一般科研專項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為花都區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醫療衛生類事業單位,具備良好的科研誠信狀況,具有健全的項目管理、財務管理制度。
(二)項目負責人應是花都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在職人員。
(三)申報單位和合作單位應對申請項目作實質性審查,簽署意見,并提供相應研究條件,保證項目的正常開展。
(四)作為項目負責人(項目組成員第1名)在研和當年申報的區科技計劃項目累計不得超過1項。
二、支持方向
病毒溯源及傳播途徑、傳播規律研究;癌癥防治基礎前沿研究、防癌篩查新技術研發、抗腫瘤新藥研發、診療技術等全鏈條研究;呼吸疾病、傳染病如慢阻肺、結核病、肝炎、艾滋病等疾病的流行病學、危險因素、發病機理、早期篩查、早期治療、健康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心理健康、婦幼健康、兒童保健、優生優育、職業病、慢性病、老年病學等相關基礎和應用研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醫療的基礎性、前瞻性、關鍵性技術研究;中醫藥(或中西醫結合)對疾病的預防、診斷、治療、康復和保健等研究;衛生管理方面的研究等。
三、立項方式
項目立項需同時滿足評審得分在總申報項目數的前80%以內,且得分在60分以上的條件(原則上不給予區財政資金扶持)。
四、項目期限
項目起始時間為2023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
五、項目實施說明
各申報單位推薦的項目,由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組織開展項目評審、立項。立項項目由項目承擔單位和組織單位(區衛生健康局)組織實施,并在項目期滿3個月內由承擔單位須提出項目的結題驗收申請,具體參照《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穗科規字〔2023〕1號)。
六、申報材料
(一)必須提供:
1.《花都區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書》;
2.《可行性研究報告》;
3.項目組全部成員身份證復印件;
4.多個單位聯合申報項目,應提供相應的合作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自所承擔的工作和責任,技術合作方式、產權歸屬、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
5.科研倫理審查批件。
(二)可以提供:
其他關于項目進展的證明文件,如技術報告、鑒定證書、檢測報告、行業準入證以及用戶使用報告等(復印件有效);國家專賣專控及特殊行業產品,應附相關主管單位出具的批準證明(復印件有效)。
七、申報限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申報2023年區醫療衛生一般科研專項不予受理:
(一)曾經實施的區級科技計劃項目,有執行情況不好造成不良影響的、有應結未結、暫緩暫停、強制終止和撤銷項目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二)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在項目申報、立項、實施、驗收過程中有弄虛作假、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不良行為記錄的。
八、注意事項
(一)項目一經立項,將根據項目申報書內容轉化任務書,項目申報書內容在簽訂任務書時原則上不予修改調整,請申報人如實填寫,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項目申報單位應當嚴格審查把關。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后,將取消項目申報人三年內申報我區科技計劃項目的資格,已獲準立項的將作撤銷立項處理并通報;如情節特別嚴重,取消項目申報單位三年內申報我區科技計劃項目的資格。
(二)受理的申報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三)科研人員及申報單位須自行承擔包括知識產權糾紛在內的一切風險,并遵循科研倫理準則,主動申請倫理審查,接受倫理監督。
(四)擬立項項目在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網站進行公示。
九、材料報送要求
(一)紙質材料:用A4紙雙面打印一式1份,按“封面-目錄-申報書(原件)-附件材料(可復印件)”的順序膠裝成冊,標明頁碼并與目錄對應(要求項目申報單位、合作單位(如有)、組織單位簽章齊全,項目組成員簽名、經辦人簽名、聯系電話、日期等內容要填寫齊全,連同申報匯總表由申報單位統一報送到受理點,不接受個人報送。
(二)電子版材料:同時提交與紙質材料一致(需簽名及蓋章)的PDF版材料(文件統一命名為:項目名稱-申報單位全稱)。
(三)報送時間:2023年4月27日-28日。
(四)受理地點:花都區新華街天貴路67號501室科技創新科(聯系人:羅燕紅,電話:36881333)
2.2023年花都區醫療衛生一般科研專項項目申報匯總表.doc
廣州市花都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