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衛生院黨風廉政建設
一、病人的權利與義務
病人的權利
1.獲得基本醫療保健的權利。
2.人格受到尊重的權利,不得歧視、遺棄、侮辱等。
3.知情同意權:病人有權獲知有關其疾病、診斷、治療方針及預后情況。
4.隱私權:病人有權要求醫護人員對于業務知悉病人之秘密,不得無故泄漏,此外,有關病人個人私生活事項不愿為外人知悉者,也應予以保守秘密。
5.自主權:完全行為能力引以本人意愿為準,當父母、配偶與病人意見不一致時,應尊重患者本人的意愿。
6.拒絕治療權:病人有權決定或拒絕任何檢查或治療,并獲知所作決定可能引發的后果。
7.有對醫療機構的批評建議權。
8.因醫療事故所造成損害獲得賠償權利(包括請求鑒定權、請求調解權、訴權)。
病人的義務
1.如實陳述病情的義務。
2.配合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進行一切檢查治療的義務(遵守醫囑的義務)。
3.支付醫療費用及其他服務費用的義務。
4.尊重醫務人員的勞動及人格尊嚴的義務。
5.遵守醫療機構規章制度的義務。
6.不影響他人治療,不將疾病傳染給他人的義務。
7.愛護公共財物的義務。
8.接受強制性治療的義務(急危病人、戒毒、傳染病、精神病等)。
二、本院無接受捐贈資助和受贈受助財產情況。
三、服務投訴方式:
1.020-86848553 花山鎮衛生院黨政辦公室
2.020-86847050-8008 花山鎮衛生院醫務科
3.18002267992(專人隨身攜帶,即時處理投訴)
上級投訴方式:
區衛健局紀委:020-86859112 衛健局九樓紀委辦公室
物價投訴:020-12358
四、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為深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進一步傳導責任壓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根據上級文件的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全面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1、兩個責任落實情況
(1)嚴格落實“第一責任人”職責。衛生院黨總支書記作為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人負總責,分管領導各負其責協助抓好分管部門科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2)預防為先,筑好黨風廉政建設的“防火墻”。衛生院黨政主要領導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各科室主任簽訂了我衛生院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確保黨風廉政建設與醫療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
(3)以身作則,率先垂范。領導班子成員和中層干部帶頭執行中央八項規定規定、領導干部廉潔從業“十不準”和改進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十項規定,自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崗位職責。
2.崗位廉政風險和防范管理
(1)成立了行風建設領導小組和辦公室,把行風建設定為長期管理目標,以“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制定管理制度和實施方案,要求嚴格落實“一把手”責任制,由“一把手”總負責,分管領導具體實施,職工積極參與,修訂和完善各項制度。
(2)強化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推進廉潔誠信醫院建設,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在思想上高度統一,提高黨性修養,著力培養廣大黨員崇尚實干、追求卓越的行業素養,把醫院的行風建設工作主動視為自己的責任,形成了風清氣正的行業作風,有效推動醫院行風建設工作的深入開展。
(3)為不斷提高服務質量,自覺接受監督,通過接待群眾來信來訪、走訪調查、座談會等多種形式,認真聽取患者和家屬以及社會各界對衛生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特別是對醫療質量、服務態度、廉潔行醫等方面的反饋,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讓患者滿意。
(4)醫院成立醫德醫風建設領導小組,加強醫德醫風管理,堅持救死扶傷、實行社會主義人道主義原則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制定醫德醫風建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