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獅嶺鎮衛生院黨風廉政建設
一、病人的權利與義務
病人的權利
1.獲得基本醫療保健的權利
2.人格受到尊重的權利,不得歧視、遺棄、侮辱等。
3.知情同意權
4.隱私權
5.自主權
6.拒絕治療權
7.有對醫療機構的批評建議權
8.因醫療事故所造成損害獲得賠償權利(包括請求鑒定權、請求調解權、訴權)
病人的義務
1. 如實陳述病情的義務
2.配合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進行一切檢查治療的義務(遵守醫囑的義務)
3.支付醫療費用及其他服務費用的義務
4.尊重醫務人員的勞動及人格尊嚴的義務
5.遵守醫療機構規章制度的義務
6.不影響他人治療,不將疾病傳染給他人的義務
7.愛護公共財物的義務
8.接受強制性治療的義務(急危病人、戒毒、傳染病、精神病等)
二、服務投訴方式和向上級部門投訴方式:
1.醫療質量投訴:020-28603427花都區獅嶺鎮衛生院醫務部2.醫療服務投訴:020-28603440花都區獅嶺鎮衛生院辦公室
3.醫院意見箱
4.上級投訴方式:
區衛健局紀委:020-86859112衛健局九樓紀委辦公室
物價投訴:020-12358
三、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為深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進一步傳導責任壓力,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根據上級文件的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全面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1.兩個責任落實情況。
(1)醫院黨支部書記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負總責,分管領導各負其責協助抓好分管部門科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2)預防為先,筑好黨風廉政建設的“防火墻”。院黨政主要領導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各科室主任簽訂了我院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確保黨風廉政建設與醫療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
(3)以身作則,率先垂范。領導班子成員和中層干部帶頭執行中央八項規定、領導干部廉潔從業“十不準”和改進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十項規定,自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崗位職責。
2.崗位廉政風險和防范管理
(1)成立了行風建設領導小組和辦公室,把行風建設定為長期管理目標,以“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制定管理制度和實施方案,要求嚴格落實黨政領導總負責,分管領導具體實施,職工積極參與。
(2)強化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推進廉潔誠信醫院建設,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在思想上高度統一,提高黨性修養,著力培養系統內廣大黨員崇尚實干、追求卓越的行業素養,把醫院的行風建設工作主動視為自己的責任,形成了風清氣正的行業作風,有效推動醫院行風建設工作的深入開展;
(3)為不斷提高服務質量,自覺接受監督,通過接待群眾來信來訪、走訪調查、座談會等多種形式,認真聽取患者和家屬以及社會各界對醫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特別是對醫療質量、服務態度、廉潔行醫等方面的反饋,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讓患者滿意;
(4)醫院成立醫德醫風建設領導小組,加強醫德醫風管理,堅持救死扶傷、實行社會主義人道主義原則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制定醫德醫風建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