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炭步鎮中心衛生院黨風廉政建設
一、病人的權利與義務
(一)病人的權利
1.自主權;
2.知情同意權;
3.保密權和隱私權;
4.拒絕治療權;
5.獲得基本醫療保障的權利;
6.有對醫療機構的批評建議權;
7.人格受到尊重的權利,不得歧視、遺棄、侮辱等;
8.因醫療事故所造成損害獲得賠償權利(包括請求鑒定權、請求調解權、訴權)。
(二)病人的義務
1.如實陳述病情的義務;
2.愛護公共財物的義務;
3.配合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進行一切檢查治療的義務(遵守醫囑的義務);
4.支付醫療費用及其他服務費用的義務;
5.尊重醫務人員的勞動及人格尊嚴的義務;
6.有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與規定的義務;
7.不影響他人治療,不將疾病傳染給他人的義務;
8.接受強制性治療的義務(急危病人、戒毒、傳染病、精神病等)。
二、本中心無接受捐贈資助和受贈受助財產情況
三、服務投訴方式
醫療質量投訴:020-62736295 炭步鎮中心衛生院醫務科
醫療服務投訴:020-66612933 炭步鎮中心衛生院辦公室
上級投訴方式:020-86859112 區衛健局紀委
物價投訴:020-12358
四、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一)加強行風建設和廉政教育
認真貫徹落實《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要求,深刻認識“九項準則”的重要意義和要求,嚴肅查處醫藥購銷和行醫中的不正之風,堅決糾正醫療衛生方面損害群眾利益行為,打造風清氣正的行業環境,保障醫療衛生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規范管理,加強長效機制建設
對照廣東省醫療衛生系統行業作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硬措施、硬任務,始終放在心上,緊緊抓在手上,形成反腐倡廉的整體合力。繼續完善責任追究制度,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一項重要戰略工作常抓不懈,圍繞“陽光物流”“陽光采購”“陽光院務”“明察暗訪制度”等條例,規范執業行為,弘揚新時代醫療衛生人員職業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