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批次用地擬用作政府儲備用地,涉及新增建設用地 37.7968 公頃、農用地 轉用 37.7968 公頃(耕地 5.9337 公頃,含可調整地類)。本項目已列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增補 2020 年省重點建設前期預備項目(第二批)的復函(粵發 改重點函〔2020〕1531 號)中現代服務業工程序號第 26 項。其中,主體工 程、周邊道路、配套變電站、村經濟發展留用地等,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關于解決玉湖集團有關項目用地指標問題意見的復函》(粵自然資函〔2020〕 1131 號),經省政府同意,申請使用 2020 年度省級土地利用計劃指標(新增建 設用地指標 33.3333 公頃, 農轉用指標 33.3333 公頃, 耕地指標 5.9337 公 頃),其余用地擬安排使用 2020 年度廣州市土地利用計劃指標(新增建設用地 指標 4.4635 公頃,農轉用指標 4.4635 公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