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關于新建廣州(新塘)至汕尾鐵路項目 廣州段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復 自然資函〔2024〕69 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
《關于審批新建廣州(新塘)至汕尾鐵路項目廣州段用地的請示》(粵府〔2023〕61 號)業經國務院批準,現批復如下:
一、新建廣州(新塘)至汕尾鐵路項目廣州段用地征收農民集體 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有關規定,同意你省廣州市白云區、花都區、增城區征收農民集體土地 173.7639 公頃。
二、你省應督促有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組織實施土地征 收,落實征地補償費用和安置措施,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 保障體系,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生活,保證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動工用地。
三、你省要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管理規定,做好生態保護修復, 著力提升生態系統的多樣性、穩定性和持續性。
自然資源部
2024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