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新建廣州(新塘)至汕尾鐵路(廣州段)建設用地農用地轉用的批復 粵府土審(授)〔2023〕136號
粵府土審(授)〔2023〕136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
《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政府關于申請新建廣州(新塘)至汕尾鐵路(白云段)土地征收的請示》(云府請〔2023〕30 號)、《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政府關于申請新建廣州(新塘) 至汕尾鐵路(花都段)土地征收的請示》 (云府請〔2023〕 31號)、《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關于申請新建廣州(新塘) 至汕尾鐵路(花都段)土地征收的請示》 (花府字〔2023〕36號)、《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關于申請新建廣州(新塘) 至汕尾鐵路(白云段)土地征收的請示》 (花府字〔2023〕37號)、《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關于申請新建廣州(新塘) 至汕尾鐵路(增城段)土地征收的請示》 (增府報〔2023〕56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 、同意你市白云區、花都區、增城區將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149.4846公頃(其中耕地73.6562公頃)和未利用地0.4611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同意將國有農用地8.6384公頃(其中耕地3.1890公頃)和未利用地0.5568公頃轉為建設用地。
二、請你市人民政府負責落實補充耕地。督促補充耕地責任單位認真按照補充耕地方案,補充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耕地。督促建設單位依法履行復墾義務。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