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公告補充公告 穗花征補充〔2025〕22號
穗花征補充〔2025〕22號
(本公告為第2次公告)
2025年6月20日,我區發布了《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公告》(穗花府征前公〔2025〕37號)(以下簡稱《公告》)。
根據《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用地方案號:2025KJ01140083),廣州市花都區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項目地塊四(低效用地)涉及征收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平西村經濟聯合社、第七經濟合作社、第八經濟合作社、第九經濟合作社、第十經濟合作社,花山鎮新和村經濟聯合社、第十三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面積共7.5283公頃。現對《公告》調整如下:
一、原《公告》中的第五條第二點調整為“(二)留用地安置。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見》(粵府辦〔2016〕30號)、參照《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管理的意見》(穗府辦規〔2018〕17號)的規定,已辦理規劃用地手續的留用地再次被政府征收的,按原抵扣留用地指標面積等量返還留用地指標,剩余部分按實際征收土地面積的10%安排留用地,按照置換物業安排留用地。”
二、原《公告》附件1《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5年度第五十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低效用地)(廣州市花都區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項目地塊四〔低效用地〕)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中的第六條第二點留用地安置內容進行調整,詳見附件。
三、原《公告》其他內容保持不變。
四、補充公告時間: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25日。
特此公告。
附件: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5年度第五十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低效用地)(廣州市花都區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項目地塊四〔低效用地〕)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1日
(花山鎮聯系人:黃啟樂,聯系電話:020-8694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