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5〕7號
穗花府征〔2025〕7號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3年度第七十二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4〕215號),廣州市花山鎮平山村東村經濟合作社、平山村上村經濟合作社、平山村下村經濟合作社、小?村經濟聯合社屬下的集體農用地10.5084公頃征收為國有土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新花大道〔花都大道-迎賓大道〕工程。
二、征收土地范圍:花山鎮平山村東村經濟合作社、平山村上村經濟合作社、平山村下村經濟合作社、小?村經濟聯合社(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三、被征收土地情況:花山鎮平山村東村經濟合作社、平山村上村經濟合作社、平山村下村經濟合作社、小?村經濟聯合社屬下的集體土地10.5084公頃(其中農用地10.4790公頃,涉及耕地2.9739公頃;建設用地0.0294公頃)。
四、批準時間及工作安排:
1.批準時間:2024年12月2日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復。
2.實施安排:2025年2月14日-2025年2月28日,請廣州市花山鎮平山村東村經濟合作社、平山村上村經濟合作社、平山村下村經濟合作社、小?村經濟聯合社及相關權利人,持權屬證明、征地補償協議等,到(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人民政府,地址:花都區花都大道666號)申領土地征收補償相關費用(補償費用已預付的除外),辦理產權注銷登記,并將土地交付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人民政府。
五、其他事項: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3年度第七十二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4〕215號)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準文件
2.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3.征收土地公告附圖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