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5〕17號
穗花府征〔2025〕17號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5〕39號),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楊二村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十、第十一經濟合作社、楊三經濟聯合社和楊三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六、第八、第十一、第十四經濟合作社屬下集體土地30.4041公頃征收為國有土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花都區臨空數智港北興片區〔一期〕。
二、征收土地范圍: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楊二村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十、第十一經濟合作社、楊三經濟聯合社和楊三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六、第八、第十一、第十四經濟合作社(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三、被征收土地情況: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楊二村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十、第十一經濟合作社、楊三經濟聯合社和楊三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六、第八、第十一、第十四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30.3895公頃(其中耕地2.1641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同時使用上述有關村集體建設用地0.0146公頃,以上合計30.4041公頃集體土地。
四、批準時間及工作安排:
1.批準時間:2025年3月19日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復。
2.實施安排: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0日,請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楊二村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十、第十一經濟合作社、楊三經濟聯合社和楊三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六、第八、第十一、第十四經濟合作社及相關權利人,持權屬證明、征地補償協議等,到(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人民政府,地址:廣州市花都區花都大道東620號)申領土地征收補償相關費用(補償費用已預付的除外),辦理產權注銷登記,并將土地交付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人民政府。
五、其他事項: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5〕39號)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準文件
2.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3.征收土地公告附圖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