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5〕60號
穗花府征〔2025〕60號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5年度第六十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5〕218號),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象山經濟聯合社、象山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第十六、第十七、第十八經濟合作社和永光經濟聯合社、永光村第四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22.7439公頃征收為國有土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花都區花東鎮象山村,村鎮工業集聚區改造項目。
二、征收土地范圍: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象山經濟聯合社、象山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第十六、第十七、第十八經濟合作社和永光經濟聯合社、永光村第四經濟合作社(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三、被征收土地情況: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象山經濟聯合社、象山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第十六、第十七、第十八經濟合作社和永光經濟聯合社、永光村第四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農用地6.4066公頃(不涉及耕地)、未利用地13.7510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同時使用上述有關村集體建設用地2.5863公頃,以上合計22.7439公頃集體土地一并辦理征地手續。
四、批準時間及工作安排:
1.批準時間:2025年11月3日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復。
2.實施安排: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19日,請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象山經濟聯合社、象山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第十六、第十七、第十八經濟合作社和永光經濟聯合社、永光村第四經濟合作社及相關權利人,持權屬證明、征地補償協議等,到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人民政府(地址:廣州市花都區花都大道東620號)申領土地征收補償相關費用(補償費用已預付的除外),辦理產權注銷登記,并將土地交付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人民政府。
五、其他事項: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5年度第六十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5〕218號)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準文件
2.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3.征收土地公告附圖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