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關于廣州機場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建設用地的批復 自然資函〔2025〕177 號
自然資函〔2025〕177 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
《關于廣州機場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項目用地的請示》(粵 府〔2024〕89號)業經國務院批準,現批復如下:
一 、 同意廣州市花都區、白云區將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 109.7642公頃(其中耕地18.6510公頃,含永久基本農田3.8647公 頃)、未利用地1.5238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并辦理征地手續,另征 收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3.7789公頃; 同意將國有農用地28.3780 公頃(其中耕地4.0047公頃)、未利用地1.5821公頃轉為建設用 地,同時使用國有建設用地1.4495公頃。
以上共計批準建設用地146.4765公頃, 由當地人民政府依法 依規提供,作為廣州機場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建設用地,并納入 國土空間規劃 “一張圖”實施監督。 當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及 時核發劃撥供地文件或簽訂有償使用合同,并上傳土地市場監測 與監管系統。
二、你省應督促有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落實征地補 償費用和安置措施,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保障體系, 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生活,保證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動工用地。
三、你省要督促補充耕地責任單位認真按照補充耕地方案, 補充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耕地,落實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 剝離利用。要督促有關市縣人民政府落實補劃永久基本農田方 案,將永久基本農田落實到地塊。
四、你省要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管理規定,做好生態 保護修復,著力提升生態系統的多樣性、穩定性和持續性。
五、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 費。 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向有關市、縣人民政府下發繳費單 并督促完成繳費工作;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市、縣 人民政府已足額繳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有效憑證 后,再依法辦理后續用地手續。
自然資源部
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