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穗花府預征〔2025〕65號
穗花府預征〔2025〕65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廣州市花都區花城街東邊村、羅仙村、長崗村屬下的集體土地5.3999公頃。其中:2.8844公頃已于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8月14日進行預公告(穗規劃資源預征字〔2019〕184號),2.5155公頃為本次新增范圍,為補充保障被征地單位及相關權利人的知情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的有關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
二、擬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圍:廣州市花都區花城街東邊村、羅仙村、長崗村(詳見現場公告附圖)。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三、擬征收土地面積:53999平方米(合80.9985畝,以2000國家大地坐標計算)。
四、公告期限: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26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10月31日,花都區人民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對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進行現狀調查,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將與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利害關系人共同確認。2.8844公頃在原預公告2019年7月31日發布后,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原發布預公告范圍內通過搶栽搶建等不正當方式增加補償費用的,包括新建、改建、擴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構筑物,種樹、種草或者種植其他作物等,對違反規定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新增部分2.5155公頃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于搶栽搶建的部分不予補償。
專此公告。
附件:永安路(建設北路—蓮山路)工程征收土地預公告附圖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