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花都湖生態修復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穗花發改投批〔2025〕46號
廣州市花都區水務局:
《廣州市花都區水務局關于申請審批花都湖生態修復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單位報來的花都湖生態修復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項目統一代碼:2502-440114-19-01-930261)。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廣州市花都區花都湖集雨區范圍內。
二、建設規模和建設內容。本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包括河湖濱帶水生態修復工程,擬在花都湖兩岸修復約30.24萬平方米;水生動植物修復工程,擬在銅鼓坑、鐵山河、白云機場排渠及鄺家莊支渠等部分河湖段修復約13.68萬平方米;小微水體生態修復工程,擬在新街河支渠等部分河段修復約2.52千米。
三、投資估算及資金來源。本項目估算總投資10944.19萬元,其中工程費用為8818.45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為1609.59萬元,預備費為516.15萬元。資金來源由區財政統籌安排,并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超長期國債、中央預算內資金等資金支持。
四、建設管理模式。項目由廣州市花都區水務局負責統籌管理。
五、建設工期。項目施工計劃工期為2025年12月開工,2028年12月完成建設。
六、招標事項。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詳見附件。
七、本審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內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本審批文件持續有效;有效期屆滿時未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向我局申請延期,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本審批文件自動失效。
八、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落實各項開工、施工條件;嚴格按照批復的建設規模和建設內容組織實施;嚴格按照本批復投資開展限額設計,嚴格控制造價。
附件:廣東省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
廣州市花都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26日
附件:
廣東省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
項目名稱:花都湖生態修復工程
項目代碼:2502-440114-19-01-930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