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鏡湖大道(北段)與永利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復函
投資項目統一代碼:2408-440114-99-01-604340
廣州市花都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鏡湖大道(北段)與永利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復函
穗花發改投批〔2024〕89號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新雅街道辦事處:
《關于申請審批鏡湖大道(北段)與永利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及有關資料收悉。經研究,現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函復如下:
一、根據《廣州市花都區交通運輸局關于鏡湖大道(北段)與永利路改造工程建設方案聯審意見的復函》,原則同意你單位報來的鏡湖大道(北段)與永利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建設規模和建設內容。項目位于廣州市花都區新雅街道,包含片區配套的5條市政道路改造,其中:鏡湖大道為城市主干路,改造長度約1949.6米,規劃道路紅線寬度約60米,設計速度為60公里/小時,雙向6車道;永利路為城市次干路,改造長度約1120米,規劃道路紅線寬度約40米,設計速度為40公里/小時,雙向4車道;朝勝路為城市支路,改造長度約1045米,規劃道路紅線寬度約20米,設計速度為30公里/小時,雙向2車道;穗達路為城市支路,改造長度約624米,規劃道路紅線寬度約20米,設計速度為30公里/小時,雙向2車道;綠茵路為城市支路,改造長度約60米,規劃道路紅線寬度約20米,設計速度為30公里/小時,雙向4車道。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其他附屬工程等。
三、投資估算及資金來源。本項目估算總投資為3999.31萬元,其中工程費用3273.76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535.11萬元,預備費190.44萬元。資金來源為區財政資金,并按規定積極申請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
四、建設管理模式。項目由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新雅街道辦事處統籌管理。
五、建設工期。項目施工計劃工期為5個月,預計2024年11月開工,2025年6月完成建設。
六、招標事項。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詳見附件。
七、本審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內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本審批文件持續有效;有效期屆滿時未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向我局申請延期,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本審批文件自動失效。
附件:廣州市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
廣州市花都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
廣州市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
項目名稱:鏡湖大道(北段)與永利路改造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