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擬注銷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的公告(2023年第四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十三條、三十二條、四十條的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使用取得許可生產并經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另根據《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TSG08-2017)的有關規定,因使用單位和產權單位注銷、倒閉、遷移或者失聯,設備已不在原址現場,未依法辦理特種設備停用、注銷手續,經我局現場核查,擬注銷廣州木森林木業有限責任公司等3家使用單位的3臺特種設備,現將名單予以公告(詳見附件)。
相關單位如重新使用上述特種設備,必須依法經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并重新辦理使用登記。
上述名單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內,如有異議,可向廣州市花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問詢或說明,逾期將作注銷處理。
特此公告
附件:廣州市花都區市場監管局2023年度公告停用及注銷特種設備清單(第四期).xls
(聯系人:張鵬,聯系電話:020-86979065)
廣州市花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