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23年花都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工作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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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育指導中心,各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
《2023年花都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工作指引》經區教育局、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審定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與區教育局或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聯系。
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 廣州市花都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
2023年3月29日
2023年花都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工作指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的通知》(穗府規〔2021〕7號)《廣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廣州市購買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服務實施意見的通知》(穗教規字〔2022〕1號)等有關精神,為進一步做好花都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工作,現就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工作指引如下:
一、總體要求
做好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深入推進“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堅持以公辦學校(含政府購買民辦學校學位)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就學。
二、保障機制
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負責受理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計算得分并公示得分結果,配合區教育局分配學位。區教育局牽頭制定轄區內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招生計劃,確定購買學位的民辦學校;按照積分制入學申請人的得分,以免試原則安排學位。
三、入學途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的精神,在保障每年本地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讀公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后,來穗人員隨遷子女需在花都區接受義務教育的,其監護人可按照“多渠道、分步驟”的原則,依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以下適合的途徑接受義務教育。
(一)保障性入學。符合廣州市、花都區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屬于保障安排學位條件的隨遷子女,由區教育局以公辦學校為主統籌安排學位,市、區政策性照顧具體類型和條件參照當年《廣州市花都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細則》及相關文件。
申請人持有關材料文件向屬地教育指導中心申請入學,報名時間、地點和其他事項可參照當年發布在花都區政府門戶網站或“廣州花都教育”微信公眾號的最新招生公告,審核通過后由屬地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入讀公辦學校。
(二)小區配套公辦學校入學。屬于房地產小區配套公辦學校招生范圍的,可參照《花都區小區配套公辦學校學位分配辦法》申請入學,但會存在供需矛盾。
(三)積分制入學。對于不符合“保障性入學”條件,持有廣州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一年、繳納社會保險、申請積分制服務管理完成積分核定的來穗人員,可通過積分制入學的方式為其適齡隨遷子女申請報讀一年級或七年級,我區為達到當年規定分值條件者安排公辦學位(含政府購買民辦義務教育學位)。具體實施細則如下:
1.積分制入學必備條件
申請積分制入學的兩項必備條件(簡稱“兩個有”)是:
①持有廣州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一年,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8月31日;
②有在廣州市繳納社會保險五個險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其中之一至少一個月,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4月30日。
上述兩項必備條件至少有一項在花都區辦理。如僅有《廣東省居住證》一項在花都區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須在花都區連續滿一年(2023年1月至3月期間,居住證被臨時注銷現已恢復功能,視為連續)。
2.積分制入學申請年級
除市政策性照顧學生外,對申請積分制入學的適齡隨遷子女,目前只開放一年級和七年級的入學申請,一年級必須2023年8月31日前滿6周歲(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未讀過一年級、未建立全國學籍;七年級必須為2023年應屆小學畢業生。當年8月31日年滿7周歲或以上的隨遷子女申請入讀一年級,監護人不需提供延緩入學材料。
3.積分制入學申請時間
(1)4月10日18:00前,登錄“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網址:https://djf.lsj.gz.gov.cn/bjfpublic/#/login),提交積分申請或提出積分調整、積分異議,并到居住證所屬鎮街積分制窗口提交原件。
(2)5月3日前,登錄“信息系統”進行積分確認。確認積分不等同于完成積分制入學報名。
(3)5月4日-5月18日,登錄“信息系統”點擊“積分制入學申請”模塊申請報名。
(4)6月,公示積分制入學申請人積分和排名,公布可提供學位,填報志愿,公布錄取結果。
(5)7月,報到注冊。(具體時間見附件2)
4.積分制入學電腦派位
區教育局公布全區當年可提供一年級或七年級學位的學校名稱及學位數,供申請人填報。申請人可選擇花都城區(4個街道)或6個鎮其中之一作為申請入學地,并在選定的入學地內填報1-4個志愿學校。最終根據積分排序安排學位。積分分兩個批次計算及排序:
(1)第一批次:優先批。符合以下條件的:在花都區辦理有效《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五年(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8月31日)且在廣州市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一個險種)累計滿五年(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4月30日)的,其適齡子女屬于優先批次,按本批次的入學申請人所得積分高低排序進行學位分配。
(2)第二批次:普通批。不滿足優先批次條件的,為第二批次。若申請入學地在滿足第一批次入學申請人學位需求后仍有剩余學位的,按本批次的入學申請人所得積分高低排序進行學位分配。
5.注意事項
(1)同一批次內出現入學申請人積分總分相同時,累計持有居住證天數多的排前。
(2)凡不按照本指引公布的時間進行網上報名、填報志愿、報到注冊的,均視作放棄資格,來穗部門不再接受其積分制入學申請,教育部門不再為其安排學校學位。
(3)按積分排序獲得學位的,須按時報到注冊,提交相關資料供學校審核;若以配偶方進行入學申請,監護人報到注冊時必須提供結婚證和身份證,否則不予受理。
報到注冊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入學人和申請人身份證(若入學人未辦理身份證,戶口簿上有身份證號碼即可)、戶口簿、入學人出生證,如申請人因事不能前往報到注冊,可由配偶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關系證明辦理。
②申請入讀七年級的,須提交目前在讀小學六年級的國網學籍信息表,經在讀學校蓋章,現場查驗審核收取。
(4)申請人需保證所填信息真實,提供相關證件原件進行核驗,提交證件復印件,否則申請人積分項無效。
(5)為保障更多隨遷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來穗人員在申請保障性入學或積分制入學僅能選取一種入學途徑,如同時申請保障性入學和積分制入學的,在積分制入學派位前將進行查重,原則上以保障性入學優先錄取。
(四)自主報讀民辦學校。
對于不符合保障性入學條件和積分制入學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可自主申請報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來穗人員隨遷子女選擇報讀花都區內民辦學校的,需憑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的《廣東省居住證》(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證件)進行網上報名。招生報名人數大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電腦派位確定錄取資格。具體招生要求按本區當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方案執行。
四.重要聲明
來穗人員申請積分制入學,均為個人自愿行為。可提供學位不能確保滿足所有獲得積分者入讀義務教育學校的需求。
對于提供虛假材料、擾亂正常積分制入學秩序的,花都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和花都區教育局有權將其列入區積分制入學黑名單。
本工作指引解釋權屬花都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和花都區教育局,如遇國家、省、市重大政策調整,根據實際評估修訂。
附件1
2023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入讀花都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方式

附件3
鎮街來穗部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區職能部門地址及咨詢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