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關于劃定花都區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公告》(第二次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結果公示
我分局于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6日期間,開展了關于《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關于劃定花都區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公告》(第二次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公眾意見的公告,現就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公眾參與的主要形式與過程
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6日期間,區公安分局通過門戶網站及微信公眾號發布了《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關于劃定花都區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公告》(第二次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二、主要意見和處理情況:
門戶網站及微信公眾號閱讀量為15582次,留言173條,郵件8個,贊成全區禁放的有38條,未明確贊成或反對的有108條,反對的36條,歸納成4種意見,現回應如下:
意見一:部分市民反映全區禁放后會失去傳統節日的氣氛。
答復:目前我區物業小區數量與日俱增,遍布各街鎮,城鎮化進程加劇,從安全角度出發,為了減少安全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且我區林地面積廣,森林防火任務重,政府倡導清明、重陽等傳統節日文明拜祭。
意見二:部分市民反映應逐步擴大煙花爆竹禁燃區,不要一下子全區禁放。
答復:根據現正實行《廣州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2015年修正)第二條規定,花都區禁燃區包括花都區雅瑤鎮以及三東路以南,106國道以西,107國道以東,新街河以北的范圍內及新華街原非禁放區域、汽車產業基地第一期15平方公里范圍、機場周邊村(虛)(即新華鎮廣塘村、團結村、花山鎮東湖村、小布村、平東村、平山圩、洛場村、花東鎮天和村、九湖村、鳳崗村、九一村、推廣虛、象山村、南溪村、山下村、永光村、大塘村、七莊村、石角村、李溪村等)和獅嶺鎮中心城區,此次公告將本區煙花爆竹禁燃區擴大到全區范圍時機相對成熟。
意見三:有市民反映如何申請燃放煙花爆竹的批準。
答復:根據2021年4月1日開始實行的《廣州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第九條規定,在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區域范圍內,因重大的節日、慶祝、慶典以及其他重要活動,確需燃放煙花爆竹的,由主辦單位向市公安機關申請,經市公安機關審查批準和發出通告后,在指定的時間、地點燃放。及第十條規定,在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規定區域范圍以外,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主辦單位應當依法按照分級管理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意見四:有市民不同意全區禁放,認為煙花爆竹危害不大。
答復:煙花爆竹對環境的危害主要分為大氣污染和噪音污染。對噪音污染的認識相信市民都能達到共識,有其在城市中由于樓宇密集所長生的回聲效應,煙花爆竹所釋放的聲音對人的生理及心理都有用較大影響;對空氣的危害,煙花爆竹在燃燒爆炸是會產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和各種金屬氧化物的粉塵。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