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違法扣留車輛公告(2021年5月份至6月份)
1、以下車輛在2021年5月份至6月份因涉及交通違法行為,已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扣留,其駕駛人、所有人和管理人均未按規定期限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七條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予以公告。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當事人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2、請以下車輛的駕駛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攜帶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或車輛合法來源證明,到花都交警大隊違法處理中心接受處理(詳細地址附后)。
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花都交警大隊違法處理中心(聯系方式:86845685 地址:廣州市花都區新花路10號)
附件1:新和場花都交警大隊2021年5月暫扣違法車輛移交明細表.xlsx
附件2:新和場花都交警大隊2021年6月暫扣違法車輛移交明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