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花都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工作指引政策解讀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區教育局和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研究制定了《2025年廣州市花都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工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點擊文件完整名稱可跳轉至《指引》)。
一、《指引》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的通知》(穗府規〔2021〕7號)《廣州市教育局 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關于做好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穗教規字〔2023〕4號)和《中共廣州市花都區委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花都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花發〔2024〕6號)的文件要求,在省、市、區招生政策維持穩定的原則下,區教育局和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聯合制定《指引》。
二、變化內容
《指引》與去年相比,變化內容主要有:
(一)單位職能變化
根據《中共廣州市花都區委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花都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花發〔2024〕6號)“將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有關積分制入戶等職責劃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統籌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等職責劃入區委政法委員會。相應職責相應劃轉”,現將《指引》中原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負責事項調整為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
(二)時間變化
根據廣州市教育局2025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我區調整2025年積分制入學相關時間節點。
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
2025年3月31日